柔性执法不是某些人逃避惩罚的“挡箭牌”

东南大哥 2025-01-20 16:12:07

最近几天,全国各地都进入两会时间。在委员代表的发言中,我发现“停车难、道路堵“依然是大家提及较多的话题。

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城市交通秩序与市民的临时停车需求中间的平衡点。包括石家庄在内的许多地方交管部门推出了15分钟内短信提醒的柔性执法政策。

这一政策的初衷在于,通过给予驾驶员一定的缓冲时间,既维护了交通秩序,又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温情。然而,部分驾驶员却将这一人性化政策视为理所当然,甚至对交警的提醒置若罔闻,这种心态和行为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轻视,更是对社会规则的漠视。

据我观察,临时停车往往在商场、学校、医院周边表现较为突出。比如大型商场或人流量很大的城市综合体附近,用网约车的人比较多,所以会出现一些网约车打着双闪在快车道外侧等人;医院门前也是堵车的重灾区,无论送人还是接人,都会临时停靠路边;学校附近,每到上下学高峰,很多家长为了接孩子方便,就把车停到了慢车道甚至快车道上。这些情况,无疑都会导致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段的临时拥堵。

面对群众的特定需求,交管部门没有一罚了之,而是在疏路保畅的同时,给予驾驶员一定的缓冲时间。这种善意提醒的方式得到了广大车友的认可,也体现了交警执法过程中的人性与温度。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个别驾驶员存在“我停我有理”、“罚谁都行就别罚我”的观点,这是非常错误的。

首先,交通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与权益。临时停车虽有其合理性,但若不加限制地随意停放,势必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给行人和其他车辆带来安全隐患。交管部门推出的15分钟短信提醒政策,实际上是在保障交通秩序与满足市民临时停车需求之间寻找了一个平衡点。这一政策的实施,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与灵活性,是对市民理解与配合交通管理的充分信任。

其次,部分驾驶员将这种信任与宽容视为理所当然,甚至产生了“我停我有理”的错误观念,那么他实际上忽视了其他群体的路权,站到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对立面。临时停车的本质是临时性、应急性的,而非可以随意滥用的特权。在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便利时,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即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妨碍他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第三,这种“理所当然”的心态,实际上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表现,完全丧失了同理心。它忽视了城市交通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每一个个体的行为都会对整个系统产生影响。一个驾驶员的随意停车,可能会引发交通拥堵,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不便与困扰。而这种自私的行为,最终也会损害到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的利益。

最后,这种心态还反映出部分驾驶员对法律与规则缺乏敬畏之心。交通法规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制定与执行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公正。任何对规则的轻视与违反,都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和践踏。交管部门的柔性执法政策,并非是对规则的放弃,而是对市民自觉遵守规则的期待与鼓励。部分驾驶员将这一政策视为可以随意违反规则的“挡箭牌”,实际上是对法规的极大不尊重。

面对这种“理所当然”的心态,有必要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与法律意识。同时,交管部门也应继续完善执法政策,既体现人性化与灵活性,又不失严格性与公正性。对于善意提醒后仍然继续占道的,都应依法予以处罚,以维护交通秩序与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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