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宝顶煤矿企业存在: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未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装设局部接地极,安全设备的使用、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未对管道用高浓度激光甲烷传感器进行经常性维护,未按规定进行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未按规定测定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未按规定处理使用剩余的润滑油,沿空留巷时未采取防止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未按规定管理顶帮,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未按规定对顶板进行离层监测,未及时清扫巷道内堆积浮煤等方面 16 条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2024 年 11 月 8 日针对查出的 16 条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改正。
2024 年 11 月 26 日针对其中 15 条违法事实,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贰拾伍 万 陆 仟 元 整(¥256,000.00);对机电副矿长给予警告、罚款伍 仟 伍 佰 元 整(¥5,500.00)。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宝顶煤矿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注册地位于攀枝花市西区干巴塘,法定代表人为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