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崂山女子打人事件,还在发酵。
女子逆行变道,遭顺行方向的小伙儿阻拦。女子变道不成,狂扇小伙头部,造成小伙头疼耳鸣,住院费已花四千,而且都是自己承担。
女子虽然被处罚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但小伙儿对处罚不满意,还要进行行政复议,继续用法律手段维权。
网友也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了,找到抖音一个疑似打人女子的账号留言:
“给你1000元,我打你一顿行吗?带那不值钱的样儿”。
该账号从最初的几千粉丝一直涨到11万。
账号主人终于坐不住了,出来回应。
账号女子称:
“不是我呀,只是同名同姓同城而已。
那个小姐姐还在派出所,还没有回来呢,估计还有8天吧,她很瘦,看着就和我差不多,我100斤。
我耳朵没有痣,我耳朵也不像,眼皮儿一看就不是。
我也没有路虎,也没有行驶证。
这个东西还需要发誓吗?
我说了,不是同一个人,该干嘛干嘛去吧”。
女子还称,已经报警了,不报不行,因为好多人都在骂她。
女子还把去派出所的单子,折出一角给大家看。
这一看不要紧,
网友发现,单子上面写的日期是2024年7月29号,而打人事件是在8月28号发生的。
于是,又进一步把她和路虎女进行了对比。发现女子戴的耳环和打人女子的路虎车上的图案一致。
背的包包图案也差不多。
甚至还有网友指出,
两人眼睛眼仁儿上面的一块儿黑斑也一样。
但也有网友看出确实不是同一个人,
两个人的耳朵不一样。
头发长度也不一样。
不过,
她发在账号的报警视频,事后删除了。
她这可能是假报警,日期不对,也许只想吓唬一下骂她的人。
此前还有人称,
打人女子是崂山区城管局一副主任、青山社区干部和青山社区某饭店老板,但都被一一否定。
打人女子到底是做什么的呢?8月31日,终于有眉目了。
崂山区青山社区一名干部向记者证实,女司机王某不是公职人员,是青山社区的村民,多年前嫁到市里,不经常回老家,曾经营过服装店。
王某的父母现在还居住在青山区,王某离婚后,经常回家看父母。
对于打人女子的车,网友也发现了在市南区金坛路上。停车附近很多人来观看,有警察在维持秩序。
还有蹭流量的人在车旁直播。
直播间人数竟然达到10万多,而且很多人在送礼物,不过最后被举报封号6天。
后续被拍到车被一个白条T恤的男子开走。但网友又发现,
该男子穿着一双拖鞋,而且从车玻璃窗看到,男子并没有系安全带,网友又是对青岛交警一阵攻击。
路虎女打人事件,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思考。一是对女子处罚是否太轻。
二是面对殴打不敢还手,如何化解。
很多人说,2018年的学生扇老师耳光案,被判一年6个月,相比于此事件差不多,为何打人女子却判拘留10天?
对此有关律师进行了分析。
他解释称:
“殴打老师”案殴打的对象是老人,恶意殴打自己老师引发民愤,还有很多人进行了现场录像。
从时间、地点来看,学生殴打老师时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比较明显,学生对老师的言语侮辱和殴打情节也很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比路虎女打人事件要大。
路虎打人事件,打的是年轻小伙,相比于殴打老师情节就轻多了,而且两个人是因为抢道有矛盾。
对于小伙儿不敢还手,小伙连做出躲避的动作都没有。
对此网友各有观点,
有人认为小伙儿素质高,承受能力高。
有人认为小伙是懦弱,给出很多不好的评价。
对于为什么不还手,小伙儿也回应了。小伙称当时车里拉着他的民宿客人,有一个小孩儿一直在哭,他要安抚好游客。
并且称自己也练过,如果还手,女子根本不是对手。
小伙不还手,估计也是对现实有所了解,因为一还手就会被判为互殴,自己有理也没理了。
网友称,面对殴打不敢还手,法律应该给予更明确、有效的说明。
如果能推动相关法律和执法的进一步完善,此次事件就有意义了。
对于如何确定正当防卫和互殴,有关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双方都不能克制自己,而且还击的手段相同,这个时候是要被定为互殴的。
过错方先动手,而且手段过激,对方努力避免冲突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给还击方造成伤害,算自卫。
小伙儿在被路虎女持续扇耳光的同时,应该做出推开女子,躲闪动作,或者还击同样力度制止女子。
但如果小伙过度反击,造成女子伤害,就会被定为防卫过当,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女子处罚过轻,能不能以“寻畔滋事”、“故意伤害罪”定罪。律师称
这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首先小伙儿只是鼻流血够不上轻伤,所以无法定故意伤害罪。
而寻衅滋事,要看“随意性”和有没有破坏公共秩序的恶意,是否给现场造成严重堵车,引发群众围观。
再有,就是看路虎女是否有打人案底,构没构成多次殴打情况。
以此分析,
看来小伙继续启动行政复议还是有困难的,因为女司机并没有犯罪。
根据有关规定,
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处罚是200~2000元,所以,驾驶执照也不可能被吊销,只能对她的逆行行为罚款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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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练过都不还手,换我打得她妈都不认识
这个女的没有错,只是不该逆行,错都在那个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