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位拿到宁德时代offer的应届毕业生表示,“应届生到了宁德时代,要签这个竞业协议,不签不给入职。”在他展示的一份长达13页的竞业协议中,宁德时代列出了50家竞业限制企业的名单。知情人士称,这个名单是去年的版本,今年的版本已经增加到100家,且范围不限于这个名单。竞业协议中指出,违约金为离职前12个月税前总收入的5倍或100万元,两者取金额高者。
普通打工人乍一听,太吓人了,上个班还倒给公司赔钱,且是上百万的天价赔偿金额。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呢?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般竞业禁止针对的是企业的董、监、高等核心人员在职期间,竞业限制针对所有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劳动者,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竞业协议通常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核心竞争力,需要通过竞业协议来保护这些机密和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外泄风险。同时,减少技术骨干员工流动和带走客户资源的潜在风险。
宁德时代列出的50家竞业限制企业的名单,包括各大行业知名企业:力神、比亚迪、亿纬锂能、中航锂电、长城汽车、威马、理想、小鹏、蔚来等多家知名企业。
有案件判决书显示,曾有员工离职与宁德时代公司因竞业限制产生纠纷,最终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判决该员工支付给宁德时代公司违约金100万元。
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竞业协议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则,网友认为这类竞业限制太过严苛,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就业权与职业发展;另外,也对如此严苛甚至堪称“变态”的竞业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事实上,竞业协议的生效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列出具体的竞业限制企业和业务范围;协议条款不能违反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协议双方必须是自愿达成一致签订的,且在协议生效后按约定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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