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媒体报道,广西北流市石窝镇近日破获了一起贩毒案件。这起案件涉及11名未成年人,其中有一些人据说还在当地的一所初中上学。令人惊奇的是,他们参与“送货”所获得的酬劳仅仅只有四五十元而已。这则新闻显示出这些未成年人的无知无畏。既然是无知,那是谁教唆他们参与贩毒的呢?不错,正是那些毒贩子。毒贩子认为,招募未成年人贩毒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自身风险,还可以降低成本,是一个好门道。
正所谓毒品贩子是社会道上的人,而一些中学,尤其是那些质量比较差的中学,通常都会有一些品行恶劣,和社会人士有勾结的学生。这些学生正是毒贩子青睐的对象,也是帮助毒贩子拉拢其他学生、毒害他人的邪恶中介。所以,学校里的学生,一定要对这种坏学生远离之。那么,毒贩子用了什么言辞引诱他们进入呢?毒贩子说:“你们是未成年人,被抓了也没事。”从而打消了这些中学生的顾虑。但其实根据现在的法律,参与贩毒的未成年人,只要年满十四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即使不用负刑事责任,一旦和这些社会违法人士接触,他们通常会教唆未成年人也一起吸毒,使之同化为自己的成员。吸毒必然成瘾,这也就意味着会牢牢和那些毒贩们捆绑到一起,并成为毒贩们的使唤工具,这种造成的危害,恐怕要比逃脱刑事责任要严重得多。
另外,这些坏学生们表面上在学校里飞扬跋扈,嚣张得不行,实际上,在那些社会烂仔面前像个龟孙一样。因为他们需要社会“大哥”来为他们出头、撑腰和打人。但是,他们可能想不到,在社会烂仔眼中,这些自认牛逼的坏学生们,其实也是一件可利用的工具,可侵害和拉拢的傻蛋而已。要不然,为毒贩“送货”,怎么一次才得到四五十元?由此看来,那些嚣张的坏学生们,其实也挺可悲的。他们不仅品行恶劣,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喜欢,在家里和父母关系也不好,就连与之交好的社会“大哥”,也只是简单的利用关系,何其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