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梅州的一个普通小镇上,最近发生了一件颇受关注的事情。一位年近七旬的大妈,手里拿着一张泛黄的存款单,满心欢喜地走进银行,想要取出她26年前存下的一笔钱。然而,银行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却像一盆冷水,将她从头浇到脚:“对不起,您的这笔存款在23年前就已经被取走了。”大妈听后震惊不已,坚持认为自己从未取过这笔钱,于是,一场关于信任、证据和记忆的较量在银行与大妈之间展开。
大妈坚持己见,告上法庭求真相
面对银行的答复,大妈显得异常激动。她坚称自己从未取过这笔钱,更未委托他人代取。这张存款单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一张纸,更是她年轻时辛勤劳动和节俭生活的见证。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大妈决定走法律途径,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对存款单上的取款记录进行笔迹鉴定。
法院审慎审理,高度盖然性证据成关键
在法庭上,大妈与银行方就取款事实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大妈坚持认为取款记录并非自己所为,而银行则提供了一系列证据,证明该笔存款已被合法取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采用了高度盖然性证据证明标准,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可以高度推断出该笔存款是被大妈本人或者她委托的他人取走的。因此,法院对大妈提出的笔迹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大妈败诉心不甘,社会舆论起波澜
最终,大妈败诉了。她不仅没能取回那笔存款,还承担了案件的受理费。这个结果让大妈难以接受,她表示将继续寻求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事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银行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客户提供更加透明和便捷的服务;也有人认为大妈应该对自己的存款情况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