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甘肃庆阳市镇原县的老师向媒体反映,自己在十年前跟朋友打娱乐性小金额的麻将和扑克曾经被公安教育处罚过,但想不到在事情已经过去整整十年以后,当地教育局又把这个事情拿出来,进行二次的处罚,以记过的方式进行处罚。老师认为教育局这样处罚方式存在问题,毕竟这个事情已经是10年以前发生的事,他当时也已经因为这个事情被公安部门处罚过了。
原来这位老师平时比较喜欢和朋友打打麻将玩玩扑克牌的,在2012年和2014年的时候,就因为和朋友玩5块钱的扑克牌和麻将,被公安部门曾经处罚和教育过,后面十年他就没有因为这个事情有过其他的违法行为,也不玩赌钱的性质的麻将了。但就在这个事情过去了10年以后,在2013年11月的时候,当地的教育局突然告诉他因为打麻将和扑克,要被记过处分。
原来是教育局通过倒过来查十年前的事,就发现了这位老师有过打牌被处罚的记录,所以就对这位老师作出记过处分。老师认为,这样拿10年前的事情翻出来再记过不合理,因为就算是老师当年被公安部门作出处罚以后,学校方面也没有做出过任何其他方面的处理。
就这个事情,2024年12月16号,当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2023年的时候,当地开展作风整顿,要求把10年前的事情也要查一遍,其中就包括酒驾和赌博行为,而这位当时被公安部门处罚过300块,就属于是有赌的行为,所以才决定对他进行记过处理。
那么,教育局这种自己内部的纠查行为到底合不合理呢,有相关纪检单位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处分决定依据法律法规复核,适用不准确的,教育局应该进行纠正。但也提到,一般像这种纪律处分一般不受时间限制,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