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着全省域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奋力迈进。到2035年,这片热土将见证一个新时代的辉煌成就,而这一切,都始于一个宏伟而清晰的规划。
浙江的共同富裕之路,以“千万工程”为牵引,这一工程不仅是对乡村环境的美化,更是对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深刻探索。通过“千万工程”,浙江旨在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这“三大差距”,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一目标,既是对国家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也是浙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
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浙江明确了以“富民”为核心,统筹推进“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的战略布局。其中,“强城”意味着要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吸引更多人才和资源汇聚,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兴村”则着眼于全域建设诗画浙江和美乡村,通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村成为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让农民成为有尊严、有地位的职业。“融合”则是实现城乡区域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关键,通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形成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浙江将系统实施三方面重大改革。首先是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让中低收入群体也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最后是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让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均等化、优质化的公共服务。
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浙江还将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和资源要素保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同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此外,浙江还将建立组织领导、试点探索和考核评价等配套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围绕“收入”这一关键点,浙江将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让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在再分配中,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在第三次分配中,鼓励社会捐赠和慈善事业,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浙江还将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确保劳动者的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
在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方面,浙江将积极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人口要素收入的有效途径。例如,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通过发展农村金融、普惠金融等方式,拓宽农民融资渠道,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
浙江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正以坚定的步伐、务实的举措、创新的思维,不断开创着新时代的新篇章。到2025年,浙江将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上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全省域将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目标,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过程。但相信在浙江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这个美好的愿景一定会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