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十五

陈军律师 2025-01-07 09:05:21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是由天禾律所陈军律师团队精心编撰的成果,汇集了该团队律师在处理商业秘密相关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丰富经验。近年来,这份资料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全国近千家企业进行了广泛宣讲,并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其核心目标是帮助企业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同时也为那些陷入商业秘密纠纷的当事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指导。需要强调的是,本《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所提供的内容仅代表律师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天禾律所或律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十五: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的关系?

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的签署,其根本目的均在于确保企业的涉密人员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然而,值得明确的是,竞业限制协议本身并不足以构成一项完备的保密措施。若要使相关信息作为商业秘密得到法律的保护,它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各项要件,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便是必须已经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

这一点并非仅仅通过简单的竞业限制协议就能达成。对于那些仅仅规定了竞业限制协议,即便它们的主要宗旨是保护商业秘密,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用人单位保密意愿,以及未能清晰界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畴,因此这类协议并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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