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6日上午9时许,段金寅带领执法人员前往温泉镇学府路廉租房小区巡查违章建筑。在小区入口处,他们发现小米畈村村民熊建益正在施工建房,地上堆满了垃圾和各种建筑材料。段金寅上前询问熊建益,得知其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建设,段金寅当即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并要求熊建益立即停工。熊建益的儿子在停建通知书上签了字,并保证马上停工。
然而,尽管城管队离开后不久,熊先生一家便又开始了他们的施工活动。
大约在11点左右,城管大队再次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熊先生一家仍然在进行施工。刚结束巡逻回到办公室的段某寅队长听到这个消息后,只好再次带领他的队员们赶到现场再次上前制止,并告诫熊建益不要违反规定,暴力抗法。
段金寅坚持要求熊建益一家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他队员将他们的施工设备全部拖走。熊建益一家看到段金寅这么坚决的态度,心知是糊弄不过去了,于是彻底撕破脸指责段金寅不过是穿着制服而已,威胁不到他们。这突如其来的激烈反应让段金寅感到惊讶,因为他两小时前还曾温和地劝阻过熊建益一家的非法行为。
事实上,此前熊建益一家的房子原本是在拆迁范围内的农田。拆迁办原本承诺给予三套大房子的补偿,但事后只提供了两套小房子,引发熊家的不满。这个问题导致熊建益一家对城管队有了极大的不满。
熊建益一家看到段金寅坚持的态度愤怒似乎无法控制,为了吓阻执法人员拆除自己房子,熊某的儿子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砖向执法人员砸了过来。段某寅连忙上前劝说,想和熊某的儿子沟通灌输法律知识。可是,就在这时,熊某突然拿起锄头从背后向段某寅头上狠狠地砸了下去,这一瞬间,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没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段金寅瞬间倒在地上,头部受伤严重,血流不止,队员们急忙报警并请求救护车。熊建益被控制住并被带到察局,对自己的行为毫无辩解。段金寅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然而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7月3日9时,湖北省黄冈市中级院在英山县人民院第一审判庭结果:经过审理后,被告人熊建益持锄头击打被害人头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择日进行枪决。
段金寅退伍军人,在军营中度过了12年的光辉岁月。他两次荣获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共产”称号。2012年3月,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他转业到县城,成为一名城管。
进入城管局后,他不改当年在军队中的努力作风,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每天都是第一个到达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据城管局长朱胜利说:“他虽然才进入城管工作一年,但工作起来却有股‘拼命三郎’的劲头。”
通过这起事件,我们需要深刻反思。首先要珍惜生命、尊重法律,并维护社会秩序。其次,我们需要理性对待城管执法工作,既要支持合理的执法行为,也要反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自己的合理义务。我们不能只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他人的利益;也不能只享受自己的权利,而忘记自己的责任。我们要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和福利,通过积极主动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才能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幸福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