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联合南宁、广州海关,在地方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联合开展打击电子产品走私专项行动,摧毁一个走私手机主板、IC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走私犯罪网络,打掉走私团伙5个,涉案案值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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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缉私局接到举报,有一家名为“某某国际”的贸易公司,在深港两地承揽货物,由这家公司的运作团伙在香港收取各下家、货主所揽的货物后,再委托他人走私入境。缉私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该团伙走私入境的商品多为电子产品,主要为手机主板、IC以及相机镜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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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凌晨,近500名海关缉私人员,在广东省内的广州市、深圳市、惠东县以及广西省的南宁市、崇左市等地,同时开展行动,同步抓捕目标人物,查缉商铺、仓库。26名目标嫌疑人全部到案,查获大量涉案走私货物,成功摧毁该走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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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律师邵丹提醒: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走私电子产品,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近20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海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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