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也门的袭击是必要的、相称的,并且符合国际法。“通过这份声明,美国驻联合国代表为2024年1月12日晚美英对胡塞民兵附属目标的联合军事打击进行了辩护。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声明是在联合国安理会面前做出的,安理会没有授权任何此类行动,因此消除了美国可能提出的任何合法性主张。
《联合国宪章》根据国际法规定了可以使用武力的两种情况。一个是根据《宪章》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合法自卫。另一种是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根据《宪章》第七章通过的决议授予的权力。
英国外交大臣大卫·卡梅伦援引联合国安理会为英国参与袭击也门进行辩护,声称安理会已经“明确表示“那个”胡塞必须停止在红海的袭击。"
尽管安理会发布了一项决议,要求胡塞武装停止对红海国际航运的袭击,但该决议并未根据第七章获得通过,因此根据国际法,美国和英国都无权对也门发动袭击。
美国和英国在袭击也门时都援引了自卫的概念,从而间接暗示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可能采取的可认知行动。美国总统乔·拜登在袭击结束后不久发布的一份声明中为美国对也门胡塞民兵武装的军事袭击辩护。“我下令这次军事行动,”他宣称,“根据我保护国内外美国人的职责。”
这一论点的主要问题是胡塞武装没有袭击过美国人,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就美国军队此前使用胡塞人发射的武器而言,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非美国资产——无论是以色列国还是国际航运——免受胡塞袭击。在任何情况下,美国都不能辩称自己遭到了胡塞武装的袭击。
拜登声称,美国的袭击,“目的是威慑和削弱胡塞发动未来袭击的能力。“
这一措辞表明,美国正寻求消除对国际航道上商业海运业务的紧迫威胁。为了遵守国际法关于集体自卫的要求——这是合法性的唯一可能论据,因为美国本身没有受到攻击——美国需要证明它是受到胡塞袭击或受到迫在眉睫的袭击威胁的民族国家集体的一部分,这种袭击的性质使其无法寻求安理会干预。
2023年12月下旬,美国与其他几个国家一道,在被称为“繁荣守护者行动”的行动中集结了军事力量,以阻止胡塞自2023年11月19日以来对海上航运的袭击。
然而,美国随后破坏了其行动符合国际法的任何可能理由,即这些行动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进行的集体先发制人的自卫行动。
负责中东行动的美国中央司令部(CENTCOM)在华盛顿对胡塞雷达装置发动第二次袭击后不久发布了一份新闻稿,该雷达装置声称参与了针对红海航运的袭击。
声明声称对胡塞雷达设施的袭击是一次“后续行动”在1月12日的袭击中与“繁荣守护者行动”没有任何关联,该行动是一个由20多个国家组成的防御联盟,在红海、曼德海峡和亚丁湾开展行动。"
通过与繁荣守护者行动保持距离,美国致命地破坏了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的先发制人的集体自卫概念,凸显了其对也门军事袭击的单边性和固有的非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