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江苏、河南、山东等地的一些原始文化遗址中,不断地发现一种用鹿角制的器物,长约10余厘米,形状似靴,柄部大都刻有凹槽,也有的雕凿出用于绑系绳子的圆孔,个别有用兽骨加工制成的。这种靴形器有的是在墓葬的随葬品中发现的,放在死者的身旁;有的是在遗址的灰层中或废弃的窖穴中出土的。考古工作者一致认定,这是几千年前新石器时代人们使用的一种拴柄的生产工具,但具体如何使用,无人能知。
目前发现的靴形器,都是新石器时代较晚阶段的,又相对集中在郑州以东的江淮平原上,北及泰山脚下,南达太湖沿岸。而在我国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和华南各地,同时期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星罗棋布,数以千计,靴形器却一无所见。由此可见,这种奇怪的器物是6000年前华东地区特有的一种工具,和这一地区的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方式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有人推测,这种器物常出现于成年女性墓中,并和骨锥、骨针、骨匕、装饰物等共存,可能是一种用于纺织的工具;也有人认为,鹿形器在成年男子的墓葬中也有出土,并同时伴有刀、凿、镖、等物,也许是用于制革的;最近还有人谈到,在大汶口墓葬中出土的骨制靴形器,形状很像汉代一些地方出土的钹镰,只是钹镰的形体要大一些,汉代的钹镰可能就溯源于新石器时代的鹿形器。
从鹿形器的形状来看,纺织、制革和收割谷穗,都是可以使用的,因为它的上端原系有一定长度的木柄或竹柄,下端是两侧磨制较为锋利的锋刃,因此可能有多种用途。
《国宝传奇之谜》 主编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