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后台留言问,既然灵活用工吹的那么神乎其乎,使用的企业和涉及的人群这么多,腾讯为什么没有把公众号上几千万写手的收入,用灵活用工个人收入按经营所得申报代扣代缴个税?
对哈,这是一个好问题,今天就来探讨一下。
公众号、头条、知乎等知名平台,个人用户、企业用户总的加起来怎么也得有个几亿了,光是公众号个人账户专业写手估计也有几千万人。按照一篇文章的流量收入按10块钱算,5000万个账号,一天的收入就是5个亿,一个月就是150亿的佣金发放。
但奇怪的是不管是腾讯、知乎、头条,但凡你在平台发文章凭借流量、带货取得收入全部是按照劳务报酬申报的。
有人说犯不上,这么大平台只要保证自己合规就好,少给自己找麻烦,个人多缴税少缴税跟平台有毛关系。
但是像腾讯自己也有成立灵活用工平台呀,也在用呢,为什么不像美团、滴滴那样给个人按灵活用工交税呢?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税法有规定: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按照按次或月预扣预缴税款,不能按照其他收入性质和税率进行转换申报。

流量带来的广告推广服务、微信推广服务等等收入,实际上就是劳务报酬。
又有人问了,个体户,服务责任主体和收入主体是自然人,收入按经营所得算,缴纳经营所得个税。而劳务报酬服务责任主体和收入主体同样是自然人,但是税率就是按照20-40%算,还要汇算清缴并入个人所得,有可能个税税率达到45%。
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的区别到底是什么
一、定义与来源劳务报酬所得:定义:个人通过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报酬。
来源:劳务报酬通常与特定的劳动活动或服务项目相关,如咨询、培训、设计等。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这类活动通常涉及专业技能和创意,如建筑设计、室内装潢、设备安装、图纸绘制等。
化验、测试:这类活动通常需要对样品进行分析、检测或测试,如化学分析、材料测试等。
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这些活动涉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如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会计师提供的会计服务等。
讲学、翻译、审稿:这类活动涉及教育、翻译和出版领域,如教师讲学、翻译人员提供的翻译服务、审稿人提供的审稿服务等。
书画、雕刻:这类活动涉及艺术创作,如书画家的作品销售、雕刻家的雕刻作品销售等。
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这些活动涉及娱乐和艺术表演领域,如演员的表演、歌手的演唱、影视制作人员的劳务等。
广告、展览:这类活动涉及广告推广和展览展示领域,如广告模特的拍摄、展览策划人员的劳务等。
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这些活动涉及提供各种技术、介绍、经纪和代办服务,如技术顾问提供的咨询服务、经纪人提供的中介服务、代办人员提供的代理服务等。
特点:劳务报酬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收入金额可以根据劳务的数量、质量和时长进行协商确定。
2、经营所得:
定义: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此外,还包括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以及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等。
来源:经营所得通常涉及长期的经营活动,个人通过设立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按照企业的盈利情况获得相应的所得。
特点:经营所得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相关,且通常需要个人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
二、税收处理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归入综合所得,按照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这里提到的5%~35%税率是根据税法规定的一个大致范围,实际税率可能因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且经营所得的税率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在具体数值上存在差异,不可直接对比)。不过也有说法认为经营所得按照3%~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征收方式: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通常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三、其他区别机构的稳定性:经营所得通常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机构或场所,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而劳务报酬所得则不一定需要这样的机构。经营的持续性:经营所得具有持续性,不是一次性的或偶然性的。而劳务报酬所得则可能是一次性或短期性的。雇佣关系:经营所得可能涉及雇佣关系,即可能存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而劳务报酬所得则通常不存在明确的雇佣关系,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劳务提供与报酬支付的关系。看了区别,感觉是不是看了一个寂寞,个人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就是这些吗?同样的服务内容为什么又分两个税种
一、设计与装潢例子:
张设计师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他偶尔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他并未注册成立任何设计公司或工作室。其收入通常被视为劳务报酬所得。
李设计师则成立了一家个体户,为客户提供装潢设计服务。其收入应被视为经营所得。
分析:
在这个例子中,同样的服务内容,同样由个人提供服务,但就因为去办了一个个体户营业执照,张设计师交劳务报酬个税,李设计师交经营所得个税。二、表演与艺术例子:
王演员是一名话剧演员,他偶尔参加一些商业演出,如企业年会表演等。他并未注册成立任何演艺公司或工作室。其收入通常被视为劳务报酬所得。
赵演员则成立了一家演艺工作室,经常参与、组织了一系列的话剧演出和年会表演。其收入被视为经营所得。
分析:
在这个例子中,一个以个人名义参加演出,一个以工作室名义参加演出,取得收入的税后差异就相差很多。三、翻译与编辑例子:
刘翻译是一名自由翻译者,他偶尔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文档翻译服务。其收入通常被视为劳务报酬所得。
陈编辑成立了一家个体户,为客户提供翻译和编辑服务。其收入(包括翻译收入、编辑收入等)被视为经营所得。
四、咨询与策划领域例子:
周咨询师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他偶尔为客户提供市场咨询和策划服务。其收入通常被视为劳务报酬所得。
吴咨询师则成立了一家个体户,并雇佣了几名咨询人员共同为客户提供市场咨询和策划服务。他还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其收入(包括咨询收入、策划收入等)被视为经营所得。
突然发现,灵活用工的思维方式,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个人视同个体户,没有去办执照,但是做了临时税务登记,那相当于就是有牌照的人了。然后为其他主体提供服务,收入就会被认定为经营所得。
只要不去碰明确收入性质和缴税税率和计算规则的几个范围,就都可以视同个体户收入?
感觉挺有道理,但又感觉哪里又不对。反正现在灵活用工平台和平台税源地税务就是这么认为的,视同个体户经营所得税反正交的挺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