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科技创新推进司法现代化
——从计算到认知
潘理
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在司法领域的数智科技创新。国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全国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
在检察工作领域,2021年中共中央28号文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在党和国家战略方针指引下,我国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推动司法现代化建设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进一步围绕解决多元业务数据深度融合与挖掘,司法领域知识引导的智能应用两方面关键业务需求,深化司法数智科技创新,是全面贯彻落实公正司法、推进实现司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关键保障。
一、数智科技创新助力司法现代化建设
回顾司法领域数智科技创新的技术发展路径,自十三五起,两高一部与科技部联合组织,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专设了司法科技创新专题项目,开展了系列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这一时期也正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的阶段。伴随着技术的发展,司法领域的数智科技创新也经历了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以态势预测与辅助办案为主要应用目标的计算挖掘阶段,正在逐步迈向基于人工智能的,以规律发现与溯源治理为目标的认知推理阶段。
以我们在十三五期间参与的大数据驱动的审判智能化管理与决策研究为例,基于司法大数据计算挖掘,致力于实现提高审判信息、流程管理水平,强化审判决策对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力。其中,我们在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审判态势研判决策应用研究,实现了司法大数据动态感知更新与细粒度审判态势研判。
在重庆三级法院的应用实践中,汇集案件680万余件、裁判文书4000万余篇、卷宗947万余册,以及全流程审判管理业务信息。在此基础上,针对司法营商环境的评估与优化,建立了审判业务质效评估指标与司法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的映射模型,给出了精细化态势预测以及分析研判,有效支撑了审判管理决策水平提升。
二、司法领域数智科技创新从计算迈向认知
然而,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面向社会溯源治理深入开展司法领域数智科技创新,仍然面临着:跨部门多元数据融合不充分、不全面,司法业务模型构建困难、可解释性差,利用司法领域知识引导增强不足等多方面技术挑战。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是技术突破的关键。
但是,在司法领域,数据的高度敏感性、司法推理的严谨性与逻辑性,以及对公平正义的严格要求,使得人工智能在该领域的应用更加审慎。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文件,指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五项基本原则:安全合法,辅助审判,公平公正,透明可信,公序良俗。遵循这五项基本原则,我们提出发展司法认知计算技术,更好地推进司法数智科技创新。司法认知计算技术是指将司法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有机结合,从非结构化大数据中感知理解司法复杂系统的内在规律。
以辅助办案为例,司法认知计算技术将深入研判案件趋势,推理案件发展的逻辑链条,定位影响案件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实现对办案的事理认知研判。司法认知计算指引了司法数智科技创新从计算迈向认知。
以我们正在开展的面向数字检察的法律监督线索挖掘技术研究为例,介绍司法认知计算的主要技术特点。针对法律监督规则生成主要依赖专家经验,存在选择性监督、缺乏监督领域的全局视角的痛点,我们重点研究解决“知识驱动”的问题,采用司法知识增强的大模型对行业知识快速抽取,基于图神经网络的监督要素知识推理,基于多模态特征的提示工程,分别解决异构融合难,推理分析难,结果解释难等问题。
针对法律监督线索发现中的滞后性监督、系统性分析溯源能力弱的痛点,我们重点研究解决“主动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立智能化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采用司法认知计算技术,融合多元业务数据与开源情报信息,构建群智协同监督模型,基于线索链条进行因果推理等方法,分别解决异常挖掘难,线索生成难,分析溯源难等问题。目前正在上海、安徽等地检察机关指导下,与所在地的医保局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已取得初步成果。
三、总结展望
伴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其在司法领域的主要应用目标也从对流程解释分析,到业务解读辅助,迈向规则解构优化。
面对着多元数据、异构系统行为和复杂业务等多方面的技术挑战,数智深化改革将推动数智科技创新从计算到认知,从趋势预测,因果回溯,要素发现,风险预测等方面做出技术应对。
展望司法数智技术未来,将从知识引导,线索发现,推理因果,溯源治理等方面不断发展,推动实现司法现代化。
来源:海丝中央法务区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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