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的11月20号,这一天,消失了差不多近十年的陈伯达,再次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自打1970年8月,他从庐山上面下来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了。要知道在这之前,“陈伯达”这三个字,每天都会出现在“两报一刊”和广播上面,每天没听到这个名字,都还有些不习惯呢。
一夜之间,伴随着这个名字的消失,人们就在想,这个老夫子去了哪里呢?是死?还是活着?
直到十年之后,76岁的他出现在被告席上,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还活着!
这时候的陈伯达,虽说上了年纪,步伐也显得有些蹒跚,但在法庭上的叙述,表明他的头脑和思路还很清晰。
这次审判一直持续到次年,1981年的1月25号,最后的审判结果出来了,尽管在审判出来之前做了一次调查,有43%的人希望他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念在他诚心悔过和过往贡献的份上,特别法庭最后判处他18年的有期徒刑。
在判决书上,对陈伯达的刑期还给出了一个特别的注释:
“以上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来源:《特别辩护》.马克昌.主编.
陈伯达是1970年10月18号这一天被软禁在家里的,因此,他的刑期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计算的,如此算下来,陈伯达的刑期还剩下差不多七年的时间,也就是到1988年的10月17号这一天才结束。
对于这样的判决,陈伯达自然是接受的,因为在上法庭之前,他心里着实是很担忧的,他很担心自己会死去。以至于在开庭之前,他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以后再不胡闹了,希望给我一条出路,把我放出来,研究点经济史、历史,在死之前为人民做一点无害的工作,搞出一点小名堂。”
——来源:《陈伯达传》.叶永烈.著.
判决结束之后,陈伯达又回到了那个熟悉的老地方,那个他待了近十年的老地方——秦城监狱。
原本,他以为自己要在监狱里服满刑期才能走出监狱,哪晓得同年的七月份,监狱的管理员告诉他一个好消息,念在他多病的身体,在监狱这种环境里待着也不好,就特批他可以保外就医,在监狱外面服满剩下的刑期,出狱的时间定在8月下旬。
出狱之后,陈伯达被安排在北京的东郊,那是一栋刚修建不久的民楼,陈伯达被安排住在六楼。还把他在石家庄的儿子陈晓农调进了北京,重新安排了工作,照顾这个老夫子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