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网友的自述,大家一起看一下,这样的户该不该取消低保:
有一个单亲妈妈,患有严重的心脏病,6年前丈夫去世,独自带着读高中的孩子度日。申请低保很不顺利,直到孩子上高三时才成功。每个月400多块钱,加上孩子在学校的补助,高中和4年大学总算熬过来了。
现在病情加重:心衰、肾功能不全、肝脏损坏。原因在于老病一直没得到良好的治疗和操劳过度。
最近接到村里通知,说孩子已经毕业了,近期要取消低保待遇。
仁者见仁,我先说说我的看法:
我觉得这样的户是不该取消待遇的;即使取消,也应该把大病患者保留下来。
理由是:
首先,毕业不一定就能业。如果在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超过低保标准的情况下,就匆匆取消低保,政策上是没有依据的。
其次,低保政策规定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应该就业,拒不就业的取消待遇。刚毕业的学生主观上没有不想就业的。在没找到工作的前提下,认定为“拒绝就业”太过草率。
第三,即使学生就业了,也应该先比对家庭收入,算算有没有超过低保标准。超过了另当别论。
第四,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可以抵减纯收入。如果收入超标了,可以试试抵减医疗费用后,是否还超标。不超标就继续享受,;超标了就看看是否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否则是可以大病单人保的。
各种医疗费用票据可不要丢了哦!
第五,如果孩子没单独立户,即使工作了,收入也算入家庭总收入;如果单独立户了,只计算赡养费即可。赡养费的数字比直接计入家庭总收入数字要小得多。
以上是我个人对这件事的见解,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大家可以发表各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