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qz
那是在1968年夏天刚下乡的第二个月,大约是在8月份。天气炎热,晚上知青小组的同学们被召到公社驻地三庄镇开会(会议内容记不清了)。
散会后,回村的路上,有一只大黄狗始终尾随着我们,打它几次,它也不离开。就这样,它一直跟着我们回到了我们知青家(我们村距三庄镇有7里路远)。也怪了,一般情况狗不会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长期不走,可这只狗,自从到我们小组后就不走了。我们的剩饭成了它的美味佳肴,也不回它的主人家了。
过了一段时间小组里的几个女生不知什么原因,也许这只狗不会看家是个累赘,便起了要宰它的提议,就和我们男生说,希望我们下手,宰了它。我们这几个男生,在家连鸡都不敢杀的手,怎能干这种事呢!于是就敷衍着她们,一拖再拖。不料,又过了几天,一天中午,我们正在宿舍里聊天,忽听到院子里女生高喊,“还不出来帮忙?”我们快跑出去,只见这样一幅场景,三个女生用一根绳子,一头系在树上,中间结个扣套在狗的脖子上,另一头两个女生在用力地拽这根绳,使狗呈站立状后肢已离开地面,狗的头在挣扎晃动,另一个女生拿着一瓢水当头浇进了狗的嘴里。我们顿时惊呆了,竟还有这样的宰狗法。就这样没有几分钟,狗连呛带勒,便一命归天了。呜呼。惠家沈马庄女知青宰狗的消息便不胫而走,传遍了周围若干村庄。
接下来,便是如何处理的问题了,因为正值炎夏酷暑,会宰杀牲畜的社员自报奋勇便来了。疱肠刮肚弄的干干净净,就下锅煮起来了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辰满院子充满了香喷喷的狗肉味,似乎左邻右舍也闻到了香味。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吃狗肉,确实是香啊,在那个物质生活贫乏的年代,闻讯而来的社员络驿不绝,你拿一块,他尝一块,美滋滋地走了。最使我难忘的一个社员,平日看很老实,还是个民办教师,只见他进来后,毫不客气拿起一块狗的下水便大口大口嚼起来,可见是靠毁了(日照方言)。我们小组有两个女生还偷偷藏了两块,不远百里,送给河山高家沟知青(同班同学)分享了一下。事后,我们想起来,怪不得有的知青在农村赚了个偷鸡摸狗的骂名,不愧也。现在来看也确实不光彩!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