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河南第一“淫僧”王东风,5年有22名女子被害,最小仅14岁

墨城之冬 2023-04-22 14:51:15

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听说一个词语叫灯下黑。

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灯下黑原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

如今引申为多种含义,包括人们对发生在身边琐碎事物和事件没有看见和察觉,负责打击非法行为的机关内部易于存在非法行为。

简而言之就是越是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有些人正是利用了这种现象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这些地方也恰恰是人们最容易忽略的。

1996年到2001年河南嵩山一带发生了一起连环杀人案。

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被害者尸体几乎没有完整的,有的没有脸、有的找到时尸体已经腐烂。

如此复杂的案件让警方无从下手,只能搜索零碎的线索,争取早日破案。

这些案件一直没有被侦破,直到一位警官的到来让破案的进展有了质的飞跃。

这位警官叫任某霞(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她的威名人尽皆知。

知道她来接手这些案件时,被害人的家属也更加有信心了。

经过任某霞警官的缜密分析,发现这起连环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同一个人。

很快,犯罪嫌疑人的范围被缩小到了一个寺庙附近。

可是,案子进行到这里也进入了瓶颈期,很长时间都没有新的进展。

就在警局所有人都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妇女来到了警局报案。

根据这名女子对嫌疑人的描述,任警官怀疑这名犯罪嫌疑人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嫌疑人。

可是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说明这一点,只能听女子详细的说。

女子说,侵犯她的人穿着一身袈裟,俨然一副僧人模样,被侵害的地点正是寺庙附近。

听到这里,任警官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马上安排警察将寺庙层层围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嫌疑人落网了,名叫王东风。

住持说,这个王东风是几年前来寺庙请求出家修行的,住持见他目光坚定,一副虔诚的样子,就收留了他。

王东风平时是个勤快的人,寺里的柴一多半是王东风砍来的,井里的水也都是王东风挑来的。

大家都一致的认为王东风真的是个潜心修行的僧人,没想到居然会行如此苟且之事。

就这样,在大家的惋惜声中,王东风被带走了。

回到警局后,任警官亲自对王东风进行审问。

王东风见此也不再隐瞒了,他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第一次犯罪的详细经过。

一天上午,王东风正在山上打柴,一名女子朝他走了过来,原来这名女子是迷路了。

看着女子曼妙的身材,王东风瞬间起了歹心,他假意给女子带路,实则找机会图谋不轨。

王东风带着女子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的路,女子此时已经筋疲力尽了,她说停一会再走。

王东风觉得时机正好,他不顾女子的反抗将女子侵犯,又因怕事情败露将女子推下了山崖。

王东风是有侥幸心理的,他认为自己的所在的寺庙就在警局附近,而且没有哪个人会认为僧人是坏人吧。

保持这种心态的王东风在几个月后开始了第二次犯罪。

这一次王东风的目标是个14岁的女孩,叫做小玲。

王东风之前见过小玲,因为小玲的家就住在山上寺庙附近。

这天,王东风见小玲一个人下山就上前搭讪,善良的小玲并没有戒备心,她认为僧人肯定都是好人。

王东风将小玲侵犯了。

14岁的女孩终究是抵不过一个成年男子的,王东风用石头将小玲砸死便逃之夭夭了。

小玲的父母发现女儿的尸体后痛哭流涕,可是悲剧已经发生了。

此后,王东风开始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在短短5年内便用同样的方法强奸并杀害了22名无辜女子,直到落网,王东风都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王东风因犯数罪,并且作案手段残忍,对公民和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最终被判处死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时候都不可以违法犯罪,对他人造成危害的同时自己也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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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城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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