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生活的这个村子不大不小,有100多户人家,总人口不超过300人,大多数孤寡老人,或者留守儿童,自从年轻人去了城里打工以后,他们再也不愿意再回到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我之所以用“穷乡僻壤”这个词形容我的农村老家,主要原因有是村子坐落在半山腰,通往山下的小路弯弯曲曲,而且比较窄小,如果两辆车迎头碰面,必须有一辆车主动倒退回到山下的公路口或者上面的村口。
这段小路虽然不长,只有两公里,但路面坑坑洼洼,如果不熟悉道路的人,很容易陷进去。或许是这个原因,我们村子特别安全,从来不害怕有小偷过来偷东西,毕竟能进来未必能出去。
我们这个村人均田地只有半亩,而且还不能用机械化种植,必须人工或者用老黄牛去趟地、犁地。到了秋收的季节,大家要用编织袋一点点往家里背粮食,我曾经也干过这样的活,没超过三天,后背都皮开肉绽了。
记得我上大学那年,连着下了好几天的瓢泼大雨,想去山下,必须要走着下去。当时我和爸爸相互搀扶走在泥泞的土地上,新买的鞋子被陷坑里好几次,很气愤地询问父亲“爸,咱们村这么落后,为啥没有人建设一下呢?”
“谁建设?村里的年轻人去城里打工了,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而且咱们村子这么小,早就被遗忘了。”
“咱们不是有村干部吗?他们可以向上面申请呀!”
“咱们村里就三个领导,村支书去城里打工了,会计是三级残疾,走动都费劲,每次去镇上开会,他都请假,另一个是妇联主任,去年她儿媳妇生孩子,她去伺候月子了。”
爸爸一脸的无奈,我知道,如果不是爷爷奶奶年岁大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他和妈妈肯定也去城里打工。
说实话,自从上了大学以后,我也不愿意回村里了,之前没有对比,不觉得外面世界有多好,现在去了城里生活以后,我发现生我养我的村子其实就是远古人的居住地。
村子里有一个人比较有头脑,他在村里开了小卖部,小到生活用品,大到米面油,一年下来,他也能有一万多元的额外收入。
最近几年,到处在合村并镇,我以为自己的村子会被选上,这样大家就可以整体搬迁到镇上,不再呆在这个交通不便利、通讯不发达的地方。
随着合村并镇这个利民政策提出了很久,但我曾经生活的那个村子一直没有听到这个好消息,后来,大家也不再期待什么了。
前年,在城里打工赚了钱的大伯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决定,他卖掉城里的房子,拿着钱回到村里竞选村支书。
大伯说自己在城里呆了十多年,但非常思念家乡这片热土,所以自己经过一番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回到村里为大家谋福利。
或许是大伯的承诺起到了作用,选举时,大家都投了他一票,最后他高票当选了村支书。
大伯上任村支书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为村里修路,可是我们村里没钱,让大家伙一起掏钱,肯定有人不会拿,后来没办法,大伯自掏腰包二十万修了水泥路,然后又拿出来十万安装了路灯。
大伯自掏腰包为村里修路,这是一件积德行善的事情,应该值得称赞,但村里人却不领情,而且还在背后议论纷纷。
有人说大伯修路其实为了他儿子开出租车行方便,也有人说大伯这样做其实为了收买人心,希望以后竞选村支书时,大家可以投他一票。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大伯听说村里有人在背后议论他,他装作不知道,还想尽办法帮助大家致富。
我看到大伯这样去做,立马对他起了敬佩之心,他才是真男人,真善人,不在乎他人对自己的评论。只做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