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春的一个清晨,江西景德镇的古玩市场人头攒动。喜爱把玩古玩的张明(化名)像往常一样,在市场摊位间来回穿梭。
别看张明只有四十出头,还是个车间一般工人,平日里勉强维持生计,但他竟然还有这种爱好,闲暇时喜欢来古玩市场"淘宝"。
01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个青花瓷瓶吸引了他的目光。瓶身绘着精美的缠枝莲纹,釉面温润,底部落着"大清乾隆年制"的款识。
张明虽说不是什么专家,但凭他多年的“淘宝”直觉,他认为这瓶不简单,于是便上前询问。
摊主是个外地口音的中年人,开价30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张明最终以18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个瓷瓶。
"这可是乾隆官窑啊!"
张明暗自窃喜,他虽不是专业藏家,但多年混迹古玩市场,也积累了些许眼力。在他看来,这个瓷瓶至少值个万把块钱,兴许收藏下去还能涨点。
然而,好运并未持续太久。张明的单位裁员,他被裁了。祸不单行的是,妻子也因病住院,家里各种开支,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无奈之下,他决定将瓷瓶出手变现。在朋友的介绍下,一位收藏家以24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件"宝贝",这么一转手,也赚了600块,还不错。
正当张明庆幸自己赚了600元差价时,警察找上门来了。原来,那个瓷瓶是件三级文物,属于国家禁止买卖的范畴。而让张明无法理解的是,他竟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刑事拘留。
"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哪知道这是文物啊!"
审讯室里,张明一脸茫然。他反复强调自己只是正常买卖,根本不知道瓷瓶的文物价值。但是,他的辩白无济于事,法律不会因为无知而网开一面。
经鉴定,该青花瓷瓶确系清代乾隆年间官窑制品,属于三级文物。根据《文物保护 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买卖文物。最终,法 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张明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我真是冤啊!"
张明在法庭上声泪俱下。他始终想不明白,自己不过是做了笔小买卖,怎么就触犯了法律?然而,法律的红线不容逾越,即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02
这起案件在当地古玩圈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许多像张明一样的业余爱好者这才开始意识到,古玩市场并非法外之地。文物买卖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法律。
"很多人以为古玩市场可以随便'捡漏',其实风险很大!"
景德镇市文物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民间收藏爱好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在购买古玩时一定要确认物品来源是否合法。"同时,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古玩市场监管的漏洞。市场上 流通的文物真伪难辨,来源不明,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古玩市场的监管,建立文物交易登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文物非法交易。
对于张明来说,这场"捡漏"之旅代价惨重。2400元的交易额,换来了一年两个月的牢狱之灾。这个教训,不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也给所有古玩爱好者敲响了警钟:在文物面前,切莫心存侥幸,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
如今,张明已经刑满释放。回想起这段经历,他感慨万千:"我现在明白了,有些'漏'是捡不得的。文物不是普通商品,买卖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03
要我说,非法买卖文物确实是犯罪,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我想说的是:没有卖,就没有买。买的判了刑,那卖的那个人呢?另外为买卖提供犯罪“温床”的古玩市场呢?就没该判刑吗?
如果再这样推理下去,“捡漏”行为来自于古玩市场,如最有名的北京潘家园呢?在你市场公开非法买卖文物,是不是也得处罚?如果只讲个人买卖瓷器是犯罪,而不抓提供买卖的市场,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