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获得批准,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即将实施的新管理办法,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也有一些值得继续探讨的条款,作为一个漂在广州的打工人,日常出行已经很难离开“电鸡车”。
其中,有以下五点最值得关注:
第一点,明确“电鸡车”可以载人,但是乘坐者也要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单车能不能载人,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能载人,有的地方规定可以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广州这次出的管理条例对此则是给出的比较宽泛跟模糊。
只讲了“驾驶人和乘坐人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也就是说只要乘坐人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而不管乘坐的大人还是小孩都是不违规的。
而且这里也没有明确讲一辆“电鸡车”能乘坐几人,送两个孩子去上学可以吗?
第二点,明确规定新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备电动单车停车位跟充电位置。
这一条规定的出现其实很重要。
总会看到某某小区,某某村禁止电动单车进小区的新闻,我们总是在问一个问题:“他们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这样做合适吗?”
管理办法提出: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
也就是说未来新建设的小区是有专门的停放跟充电位置的,而不是排斥电动单车的存在。
第三条,禁止电动单车以及携带储电池进入电梯,有法可依。
住小区的经常会遇到的苦恼事情。
有人开着电动单车提着电池上电梯,找物业反映情况,物业说他们也是只能劝阻,但并没有处罚权,所以无能为力。
现在已经明确规定,如果物业对此管理不当,未劝阻也没有制止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将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规停放充电,车主最高将被罚款一千元。
第四点,办法多次提到业委会的作用。
业委会是小区业主的自治组织,只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而且大部分成员都是兼职,跟村委以及物业公司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我留意到,管理办法里面最少有四五处提到了,业委会应该起到监督跟劝阻小区电动单车乱停乱放,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
印象中,业委会还是第一从物业管理办法之外,被正面的提到明确责任。
这意味着什么?
第五点,非本市车牌号上路的,最高处于二百元以下罚款。
办法中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知道这一条后续会不会出台细节管理办法说明。
因为周边其他城市跟广州交界的地方有很多,比如佛山很多街道就跟广州一条马路相隔,这些车辆怎么办?还有郊区地方的外省车辆其实也很多。
结束语。
听到网友议论最多第一个话题。
现在广州的“电鸡车”给人一种很乱的感觉,其实主要还是跟广州非机动车道路太少太窄有关,现在确实不少地方都规划了非机动车道。
但是,车多路窄,那点地方怎么开车?能不乱吗?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
近年来,广州交通部门已采取措施,增设非机动车道和相关设施。
2021年至今,全市非机动车道里程增加了1751公里,增长144%,2024年还专门完善了103个非机动车道过街路口的划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