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命理中,地支讲刑冲合害。
冲有六冲,合有六合,害有六害,都是六对两两组合,不存在争议。唯有刑提出三刑,而在实际应用中,却是七组组合,既子刑卯,丑未戌三刑,寅巳申三刑,酉酉刑,辰辰刑,亥亥刑,午午刑。
有人讲三刑是指子卯刑,丑未戌刑和寅申巳刑,其余四组为自刑,理论上说得通。
而寅巳申三刑又产生了争论,到底是寅巳申同在为刑,还是其中两个就是刑,常常争论不休,似乎都有道理。
那么古人是如何定义的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古籍,去寻找答案。
【五行精纪】云:无恩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是也。字面直译,两个字就是刑;进一步讨论,木生火,火克金,金又克木,木生火为有恩,火报恩克金,使金克木无力,岂不是报恩,怎么就无恩了呢?换一个思路,甲木遇庚金,才可以成为栋梁,庚金被火克制,不能履行职责,谓之无恩。至于甲木克戊土,戊癸相合之语,无稽之谈也。从这个意义讲,是一个链条,缺一不可,两者论克,论生,论合即可。
【三命通会】云: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会,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辰自刑·······原来刑来源于三合三会,寅巳申不需要三字同见,与同见似乎并没有多少关系。
【渊海子平】云;巳亥冲,寅乃传送,寅刑巳也。似乎也倾向于各自成刑学说。可是亥水生寅木,寅木生巳火,寅木通关,怎么就刑了呢。
可见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结论往往并不一致。似乎可以找到一致点,那就是两两相刑与三字同见之刑简单了许多,而三刑则更为复杂。三刑是链条式的损害,你害我,我害他,他又害你,谁也没捡到好,与当下社会的现象较为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