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前,全国六大军区改划十二大军区

清浩谈军事 2025-02-11 17:50:38

1955年,是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年份,全军实行了薪金制、义务兵役制、军衔制、勋章奖章制度,史称“四大制度”;并且,进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大军区调整。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设六大军区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即在中央局和大行政区相应的区域设一级军区,省设二级或三级军区,在地(专)区设军分区。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命名。当时六个一级军区(也称大军区)即:

东北军区,领导机关驻沈阳;

华北军区,领导机关驻北京;

华东军区,领导机关驻南京;

中南军区(原华中军区),领导机关驻广州(原驻汉口);

西南军区,领导机关驻重庆;

西北军区,领导机关驻西安。

这六大军区领导机关驻地,也是六大行政区首府所在地。其中,有四个大军区由野战军领导机关兼,即:

第一野战军兼西北军区;

第二野战军兼西南军区;

第三野战军兼华东军区;

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

中南军区关防

那时的大军区司令员,基本都是后来的元帅:彭德怀、林彪、贺龙、陈毅、聂荣臻等一代元戎分掌各大军区,虎踞龙盘,威震四方。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由于军事斗争形势和任务的转变,主要战略战役方向发生了变化,军队部署和战场建设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到1953年下半年,朝鲜战争停战后,国内军区的重新划分提上了议事日程。

1954年军委扩大会议上确定大军区调整方案

1953年12月7日至1954年1月26日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在北京召开。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在所作《四年来的军事工作总结和今后军事建设上的几个问题》中,谈到了军区调整问题:大军区的划分,原则上应是按照预定的全国作战计划,从未来的作战区分上建立一级军区(战时即方面军)和二级军区(战时即集团军)。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主持军委工作的副主席彭德怀在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

1954年4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撤销各大行政区党政领导机构的决定。同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1954年12月12日至22日,于当年9月重新成立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军委委员、军委各总部主要领导、各大军区和各军兵种领导等50人参加了会议。

新任总参谋长粟裕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全国军区划分的几个初步方案》的发言,提出了六个方案,这六个方案各有利弊,比较而言,粟裕总长认为“第一方案利多弊少,似以实行第一方案为好”。此方案符合全国战区划分,既照顾平时执行任务,又适合战时进行指挥;符合全国行政区划分,便于党政军配合。

建国初期的副总参谋长粟裕

已于当年9月出任新中国首任国防部长的彭德怀,在这次军委扩大会议总结发言中,就全国军区划分问题指出:

粟裕同志根据平时便于进行战时准备的原则,在报告中所提出的第一方案,已获得大家一致同意。为了减少军委领导单位,便于战时防空指挥和工作领导,对于第一方案所划分的十四个军区,可以改为十二个军区,即把河南、湖北两个省划为一个军区,把甘肃、青海、陕西三个省划为一个军区。除内蒙古、西藏、新疆三个军区的名称照旧不变外,所有其他军区都以所在地的城市命名,如原陕甘青军区改称“兰州军区”,管辖陕甘青三个省军区。东北军区改称“沈阳军区”,管辖辽热吉黑四个省军区。原华北军区改称“北京军区”兼京津卫戍司令部,管辖山西、河北两个省军区。原华东军区改称“南京军区”,管辖苏浙闽赣皖五个省军区和上海警备区。原山东省军区改称“济南军区”兼山东军区,并指挥新淮河以北连云港、徐州地区设防事宜。原中南军区改称“广州军区”,管辖湘粤桂三个省军区及海南军区。云南省军区改称“昆明军区”兼云南省军区,管辖云南、贵州两省军区。

这些海陆边防军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昆明)的划分和确定,一旦国家被迫转入战时状态时,即可改为该地区方面军指挥机构。四川省军区改称“成都军区”兼四川省军区,管辖四川、西康两省军区。湖北省军区改称“汉口军区”兼湖北省军区,管辖湖北、河南两省军区。省军区一级及各省原有的军分区一级仍保留不变。

1955年2月国务院、国防部发布《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决定》

1955年2月11日,为适应人民解放军开始进行的大规模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党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国务院、国防部发布《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决定》,决定将6个大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

东北军区改编为沈阳军区;

华北军区改称为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改编为大军区;

华东军区改编为南京军区,原属华东军区的山东军区改编为济南军区;

中南军区改编为广州军区,原属中南军区的河南、湖北军区组成武汉军区,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

西北军区改编为兰州军区,原属西北军区的新疆军区改编为大军区;

撤销西南军区番号,在西南地区分别成立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和西藏军区。

1955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取消按一、二、三级等级划分军区的做法,统一改称军区、省军区。

1955年3至5月先后成立了十二大军区

1955年上半年,在新的军区划分确定以后,各大军区领导班子的选配也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央军委将一批年富力强、战功赫赫的“少壮”将领推到第一线,担当大军区主官重任,完成了新中国第一次军界接班部署。在今天来看,这些新任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的年龄简直不可思议:最年轻的只有40岁出头,如北京军区司令员杨成武、成都军区司令员贺炳炎、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仅有41岁,新疆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恩茂42岁;多数在45岁左右,如兰州军区司令员张达志44岁,沈阳军区司令员邓华、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南京军区政治委员唐亮都是45岁,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沈阳军区政治委员周桓都是46岁;大军区司令员中年龄最大的也不到50岁,如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和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乌兰夫49岁。

根据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国防部《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决定》,1955年3至5月,先后成立了十二大军区:

1955年3月22日,东北军区改称沈阳军区。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今分属河北、辽宁和内蒙古)省境内驻军。军区机关驻辽宁省省会沈阳市。11月,热河省军区随热河省同时撤销。

1955年4月1日,华东军区改编为南京军区。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省和上海市驻军,军区机关驻江苏省省会南京市。

1955年4月1日,云南军区改编为昆明军区兼云南省军区,辖云南、贵州两驻军,军区机关驻云南省省会昆明市。1957年8月,以军区公安军司令部为基础成立云南省军区,昆明军区免兼云南省军区。

1955年4月15日,华北军区改称北京军区(兼京津卫戍区),辖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境内驻军,军区机关驻首都北京市。原隶属于华北军区的内蒙古军区由省级军区改编为大军区,军区机关驻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

1955年4月15日,中南军区改称广州军区,辖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和海南行政区驻军,军区机关驻广东省省会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

1955年5月1日,原华东军区所辖山东军区改编为济南军区,担负山东省以及江苏省徐州至连云港地区的防务,军区机关驻山东省省会济南市。

1955年5月1日,以湖北军区为基础,成立武汉军区兼湖北军区,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河南、湖北两省驻军,军区机关驻湖北省省会武汉市。1956年8月1日起,武汉军区免兼湖北省军区。

1955年5月1日,以四川军区为基础改编为成都军区兼四川省军区,辖四川、西康(今分属四川、西藏)两省驻军,军区机关驻四川省省会成都市。9月,西康军区随西康省撤销,所属军分区归成都军区建制。

1955年5月1日,原隶属于西南军区的西藏军区升格为大军区,军区机关驻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

1955年5月1日,西北军区(所属除外)改编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单独划出,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境内驻军,军区机关驻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原隶属于西北军区的新疆军区升格为大军区,军区机关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

十二大军区划分仅过了一年多,1956年4月22日,为解决华东战场防御正面过宽和加强福建前线对敌斗争的领导问题,国务院决定将原属南京军区建制的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单独组建福州军区。7月1日,福州军区兼福建省军区成立,辖福建、江西两省境内驻军,军区机关驻福建省省会福州市。

至此,全国共设13个大军区。其中,10个军区以驻地城市冠名,3个军区以自治区冠名。

1955年大军区调整的主要特点

这次军区大调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军区数增加了一倍,由6个增加到12个,不久又增加到13个。

第二,军区由四级体制改为三级体制: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

第三,军区的划分不再与中央局和大行政区一致(各大行政区已于1954年撤销),而是主要从未来战场考虑。调整后除东北军区改为沈阳军区辖区不变外,华北、中南、西北军区都是一分为二,华东、西南两军区则是一分为三。

第四,新增的军区,都是由原省级军区(仍兼省军区)升格改编的,有些已不具备战略区的地位。除武汉军区外,内蒙古、新疆、西藏、昆明、济南、福州等军区,均处于边海防一线,说明建国后边海防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和平时期国防建设的特点。

第五,解决了原来一些军区辖区过大,腹地纵深过长,防御正面过宽,战时不便指挥的问题。特别是原西北、西南军区,辖区范围太大,军区领导机关距(西北军区驻西安、西南军区驻重庆)新疆、西藏边境地区距离太远,交通不便,不利于战时指挥。调整后,兰州军区由西安移至兰州,新疆军区升格为大军区;西藏、昆明两军区领导机构,相当于原西南军区在西藏、云南两个方向设的前指;福州军区领导机构相当于原华东军区(南京军区)在福建方向设的前指。由于大军区领导机构前移,加强了对边海防建设的领导,也便于对重要方向的统一指挥。

第六,13个大军区规格不一样,如沈阳、北京、南京、广州军区,由于分别担负东北、华北和首都、华东、华南地区的防御任务,战略地位重要,辖区内部队编制单位较多,配备的领导级别较高。根据1955年5月20日国防部颁发的编制军衔表,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昆明军区司令员、政委为正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委为副兵团级;新疆、西藏、成都、武汉、兰州、福建军区司令员、政委为副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委为正军级。福建军区由于其战略位置的重要性,编制级别高于其他省军区。不久,福建军区正式升格为大军区,改称福州军区。

70年前的新中国第一次大军区调整,对于我国国防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这次调整后的大军区格局,基本上延续了30年。60年代后期,由于边防形势的需要,内蒙古军区和西藏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分别划归北京军区和成都军区建制领导,又从十三大军区调整为十一大军区。1979年5月,新疆军区与其他军区一样,也以领导机关驻地城市冠名,改称乌鲁木齐军区。

1985年7月,为适应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和未来反侵略战争的需要,中央军委决定将11个大军区调整为7个大军区: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此后,七大军区体制一直沿用至2016年军区改战区,七大军区整合为五大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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