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的公信力何在?莫让受害者流血又流泪

社论发一言 2024-09-05 22:57:10

9月3日,青岛警方针对近期沸沸扬扬的“崂山路虎女”王某打人事件发布了详细通报。然而,这份通报非但没有平息公众的愤怒与质疑,反而因其对王某打人事实的淡化处理及存在的偏袒倾向,引发了更多的不满与心寒。

面对通报中的诸多不解与疑惑,我不禁要问:这真的是我们执法机关的态度吗?

为何不提受害者退伍军人身份?

通报详尽披露了王某以及黑衣男子的身份,却为何对受害者林某润曾是人民子弟兵的身份,这一重要信息,避而不谈?退伍军人,这一代表着国家荣誉与责任的群体,其身份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与重视,而非在通报中被刻意忽略。

为何事件回顾疏漏、不完整?

通报对于事件的还原显得支离破碎,关键细节语焉不详,甚至存在误导性表述。将王某的逆行加塞行为轻描淡写为“并入正常车道”,而将林某润的正常行驶描述为“持续往前移动”,刻意强调“两车距离太近”和“王某为了去医院”,给人一种怪罪林某润不让,王某打人事出有因的感觉。却对林某润被辱骂殴打的经过一笔带过。

完整的事件经过是:

事发当日,王某一路逆行冲向林某润驾驶的车辆,按着喇叭想插到旁边车道,林某润也在车内鸣笛,见王某在车内骂骂咧咧,林某润便没有为对方让行。随后王某便下车对林某进行辱骂,并殴打林某某的头部、脸部和颈部。王某回到车上后,交通疏导人员前来劝阻,询问其为什么逆行。随后,王某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推搡对方,又在倒车时与大巴车发生剐蹭,接下来便发生了我们视频中看到殴打的一幕。王某对林某润疯狂辱骂,连扇了对方十几个耳光,还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该女子随后驾车离开了。

王某的违法逆行、肆意辱骂、四次随意殴打受害者等一系列行为有目共睹,其嚣张跋扈的态度更是令人发指。

寻衅滋事罪何以不成立?

通报中对于王某未以寻衅滋事罪论处的解释难以服众。王某在公路上的随意辱骂、殴打行为,已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警方却以“行车纠纷引发”为由将其排除在外,这种解释显然站不住脚。不禁要问:难道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行为才值得法律严惩吗?那些公然挑衅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又该如何界定?

两处细节有出入,到底是谁在撒谎?

通报中的多处细节与林某润的陈述存在明显出入。

1、通报中提到林某润是28日事发后很快就去了返岭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当时就给他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结果则是在第二天(29日)19时出炉,为轻微伤。但林某润于8月30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的是“已经申请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

2、通报中说打人的王某是在事发第二天(29日)被警方传唤,当晚就被送到拘留所行政拘留。到案后,王某曾书写了一份《道歉书》向林某润致歉,并表示愿意承担费用赔偿损失。但是,林某润于30日、31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不接受调解,且对方和家人没有赔偿道歉”。

换言之,林某润根本就没看到过这份《道歉书》。那么,王某究竟有没书写《道歉书》呢?还是说王某写了,警方一时疏忽没有给林某润?

如果连这些基本事实都无法核实清楚,那么通报的公信力又何在?公众又如何能够相信警方能够公正、客观地处理此案?

结语:失望与期待并存

我们期待警方能够正视公众的质疑与不满,以更加严谨、公正的态度重新审视此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此案进展,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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