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有一句话说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还有一句话说的是:刑不上大夫。这两句话充分表现了古代统治者的为所欲为。
话说那一年,曹操已经挟天子以令诸侯了,他已经当了丞相。在出兵兵宛城时,他下令:“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
曹操的军纪严明是士兵都知道的,所以士兵们无人敢犯。可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在行军途中,曹操的马受到飞鸟的惊吓,一不小心就窜到了地里面。踩了一大片的麦苗。
曹操想起了自己的命令,他要求军官给自己治罪,军官得知以后,吓得连忙说不敢不敢。
此时,大臣郭嘉上前:古书《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死呢?”
曹操顺杆往下爬,就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免于一死吧,但是我必须也得受罚,就让我的头发代替我受罚吧。
最后,曹操割下一缕头发,又传令下去,自己践踏麦田有罪,本该斩首,但是自己有着匡扶天下的重任,所以暂时先让头发顶罪吧!
哎,虽然说古人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但是对于曹操这个割须弃袍的家伙来说,割断一缕头发真是算不上什么啊!古代统治者就是这样,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只用来约束老百姓,到了自己这就成了摆设,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根本就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