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土地卫星监控执法,是指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地表变化进行监测,将变化区域进行叠加对比,通过拍摄影像生成变化区域图斑,再将这些图斑下发至基层单位,以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并推动相关问题的查处与整改的一种执法手段。
仅从土地卫星监控执法的定义及其操作流程来看,断言其毫无瑕疵、无需任何改进,或许过于武断;但将所有批评与指责都归咎于这一执法方式,又显然是对其的一种误解。事实上,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
土地用途变更调查的不准确
土地用途变更调查中的地类判定,是违法用地查处及土地卫星监控执法图斑判断的重要依据。
部分地区在土地调查时敷衍了事,仅凭图斑进行判定,而不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导致地类判定不准确。
例如,将持有宅基地证但因种植行为而被错误判定为耕地的地块,或是将坡度过大、不适合耕种的山坡地错误地认定为耕地,这些耕地随后又被错误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也存在一些地方出于城市建设需要,故意将城区周边适宜耕种的土地排除在耕地之外,而将偏远地区不符合标准的土地认定为耕地,以完成耕地保护任务。
这些平日里不易发现的问题,在土地卫星监控执法过程中很容易被揭露出来。
现场核实不严谨
根据卫片执法的规定,卫星遥感监测比对后形成的图斑,并非直接认定为违法用地,而是需要下发至基层,由县乡进行现场核查后逐级上报、审核,以确定是否为违法用地、是否为伪变化、是否为设施农业或已获审批等。通过现场核查,这些问题通常很容易判断。
然而,却出现了将有证宅基地建房错误认定为违法占用耕地、将房顶晾晒粮食判定为违法用地、要求拆除整改蔬菜大棚等情况。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一些地方现场调查不严谨,甚至未进行现场调查,仅凭地图影像随意填报。
某些基层执法存在违法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土地卫星监控执法旨在发现违法问题并推动查处整改。它并不意味着只要卫片拍摄到图斑就一定是违法用地需要整改,也不意味着未形成卫星图斑的违法用地问题就不需要查处。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土地执法中,却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
平时无人监管,无论建设什么都无人问津;一旦被卫片拍摄到就立即采取行动,拍谁就拆谁,拍多少就拆多少。只要卫片不拍摄、不下发,就视而不见、不查处、不整改。这显然违背了土地卫星监控执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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