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社会治理并不是治民!而是要治权,更要治心

北溟鹿鸣 2024-05-08 20:01:23

我们当前的社会治理上,似乎有大量的行为都偏离了这个初衷。我党自成立之初,就制定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越来越多的事务跟利益挂钩,越来越多的事务脱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引发诸多社会矛盾,进而形成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因此,也有一些学者在问政中发出了灵魂一问:我们的“治超”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到底是为了罚款创收,还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我相信这种现象并不是少数,在各行各业均有所显现,那么今天 我们就从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些领域来入手,阐述一下这个问题。

        

4月26日,浙江的一位大哥晚饭之后,想出去转一转帮助消化,于是就出了门想去散步。而这条路也是他经常走的路,从小开始,虽然路面修了又修,变化也越来越大,但他一直保持了散步的习惯,而门前的这条路在他记忆中也不知道走了多少次。但是今天,却出现了一个让他无法接受的情况:走到路口的时候,他被一名执勤的交警拦住了,并以他没有走人行道为由,因此对他进行了罚款的处罚。这位大哥一听就急了,什么?就这点事还需要罚款?不会吧,我已经走了几十年了,今天第一次听说走路也要罚款的。

        

尽管如此,当事交警也向他出示了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大家看到没有,这就是那位交警的处罚依据。

        

尽管如此,我相信很多人都理解,我们明明但是说白了,这法律看谁解释,毕竟单方面看这两条,似乎处罚合情合理,但是还有这么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这也是我们很多人从未遇到过因走错了道而被罚款的原因,正因为如此,我们很多人也就想当然的认为,走错道并不会违法,也不会罚款。

        

众所周知,现在除了一些路边的小摊之外,开一个饭店免不了要办理各类的证件。营业执照那是必须的,但是除此之外,消防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各类生熟食品专用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一些店内的工作人员还要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而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培训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除此之外还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甚至在某些地方可以不参加培训,但是必须交够足额的培训费即可。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培训的目的是什么呢?搞这些证的目的是什么呢?此外,去年某地还因为凉皮中放有黄瓜丝的问题,导致多家餐馆被处罚。我们不禁要问了,这些处罚的目的是什么?真得是为了群众的饮食安全么?我看未必吧。

        

更不用说卖腊肉被罚,卖芹菜被罚的事情了吧,在这些问题之上,很多部门实际上都脱离了实际,以想像的罪名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处理。那么我就非常纳闷了,难道罚了款,交了钱,这些食品就安全了么?难道不应该从源头入手么?而预制菜能够堂而皇之的进入市场,也引发了我的好奇,大家都知道,食物如果能够保证不腐败,必须有相应的手段,那么这些手段到底合格不合格呢?我想除了专业人员之外,大家都一无所知。反正在普通群众看来,如果能够有新鲜的食物选择,是绝对不会选择预制菜的。

        

那么我们不禁会想一个问题:如今的情况下,各种所谓的社会治理,到底是为了群众着想,还是为了罚款呢?本文开头那个问政节目中提到,公路治超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让路政和运管创收么?是为了养活更多的工作人员么?当然不是。那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多部门联合治超呢?是为了人多热闹么?是为了让更多的部门来刷存在感么?当然也不是。然而很多良好的制度设计初衷其实是为了更方便的服务群众,更能够切实保障群众的安全,但是很多好的政策和制度一落实到基层就被架空了,就变形了走样了,甚至成为了一些部门牟利的工具,这种现象不应该引起我们某些领导的反思么?

        

路人走错路批评教育难道不够么?车辆超长、超宽、超限是司机的问题么?肯定不是!那么难道是企业的问题么?肯定也不是,毕竟每辆车出厂时都是合格的。电动车不戴头盔是群众的问题么?超重超标是群众的问题么?当然不是。蔬菜和农产品农药超标是农民的问题么?当然更不是。尽管不是他们的问题,为什么相关部门非要盯着他们,还动辄对他们罚款呢?为什么他们不去找问题的根源,为什么不去罚生产汽车的厂家,为什么不去罚生产电动车的企业,为什么不去罚生产农药的经销商呢?单单就要针对最弱势的群众下手,下狠手去罚款,去剥削他们辛辛苦苦用自己的汗水赚来的血汗钱,这种情况合理么?

        

所以说,真正的社会治理并不是治民,而是要治权;要想治理权力的滥用并能靠口号,而是要治心。只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才能真正把社会治理好,才能为群众服务好,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才能不断推进国家的进步和民族的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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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溟鹿鸣

简介:社会评论者! 艺术行路人! 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