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除县委书记(一把手)、县长(二把手)外,第三把手通常由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人事安排或特殊分工略有差异,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的“三把手”:县委专职副书记
1.职务定位
县委专职副书记是党内职务,直接协助县委书记工作,分管党务、综合协调等核心领域,是县委领导班子的关键成员。
在常委排名中,专职副书记通常位列县委书记、县长之后,稳居第三位。
2.核心职责
分管党建、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或统筹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等专项任务。
在县委书记外出时,可能临时主持县委工作(需上级授权)。
3.实际影响力
专职副书记的实权与分管领域密切相关。若分管组织人事或重大改革项目,其实际影响力可能接近县长;若分管领域较虚,则更多体现为协调角色。

二、可能的例外情况
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排名争议
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专职(非县委书记兼任),理论上其法定地位较高(四套班子正职之一),但实际排名可能仍低于专职副书记。
常见情况:专职人大主任通常排在县长之后、专职副书记之前,但需结合地方惯例(例如是否进入县委常委班子)。
举例:若专职人大主任是县委常委,可能排名第三;若非常委,则排名在县委常委之后。
2.常务副县长的特殊地位
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分管政府日常工作,是县政府“二把手”,但党内地位低于县委专职副书记。
例外场景:若常务副县长资历极深(如长期在本地任职或上级重点培养),其实际影响力可能超过专职副书记,但职务排名仍遵循党内层级。
3.经济开发区领导的特殊配置
部分经济强县若设立省级开发区,其党工委书记可能由县委常委高配,排名可能前移,但一般不会超过专职副书记。

三、如何判断“三把手”身份?
1.官方公开信息
查看县委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排名顺序通常为:县委书记→县长→专职副书记→其他常委→人大/政协领导。
政府官网或新闻报道中的领导活动排序(如会议座次、调研陪同名单)是重要参考。
2.实际权力领域
分管干部人事(如协管组织部)、重大项目的领导,即使排名靠后,也可能拥有更大话语权。

四、典型案例说明
常规模式(占大多数):
县委书记(一把手) → 县长(二把手) → 县委专职副书记(三把手) → 其他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若专职) → 县政协主席。
特殊模式(需结合地方实际):
若县委书记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则专职副书记仍为三把手;若人大主任为专职且资历深厚,可能形成“隐性三把手”,但需通过具体分工判断。

总结
普遍答案:县委专职副书记是法理上的“三把手”。
注意:实际权力格局可能因分管工作、个人资历或上级安排而动态调整,需结合具体案例分析。
建议:若需确认某县情况,可查阅该县官网“领导之窗”栏目或近期官方新闻报道中的领导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