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乃立人之本、立业之基、立国之道。古往今来,诸多诚信的经典故事流传于世,商鞅徙木立信,为秦国变法奠定基础;曾子杀猪教子,用行动诠释诚信之重。这些故事无不昭示着诚信的力量和价值。
然而,在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大潮中,却仍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破坏着诚信的和谐乐章。近日,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爆料的一则事件,令人震惊且深思。因黑龙江五大连池恒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其 1308 万余元工程款,东大建筑将恒灿旅游起诉至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历经判决胜诉,可 4 年来竟未收到一分钱执行款。这一事件,如同一记重锤,敲响了黑龙江营商环境建设的警钟。
营商环境,犹如一方土壤,关乎着企业的生长与发展。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扎根、发芽、茁壮成长;反之,恶劣的营商环境则会让企业望而却步,甚至让已入驻的企业陷入困境。
2025年1月13日,在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之政府工作报告中,福建省长赵龙强调:“政府务必带头讲诚信,新官理旧账,说话要算数,做到言而有信、诚实守信、增强互信,决不能失信于企业、失信于市场、失信于百姓。”这番话语掷地有声,道出了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关键责任。
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诚信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新官不理旧账”,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态度问题,实则反映出部分政府官员对诚信原则的漠视和对法治精神的背离。政府承诺如同金口玉言,一旦作出,就应当坚决履行。若政府带头失信,又如何要求企业和百姓坚守诚信?
值得一提的是,黑龙江省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做出了努力,如省长梁惠玲在《2024 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制定《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措施,在全国首批开展个转企登记改革试点,落实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对标全国先进水平”。这些举措无疑是积极的,但东大建筑的遭遇却让人不得不反思,政策的落实是否真正到位?
在黑龙江这起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胜诉 4 年却未得到执行款,这无疑让法律的权威性大打折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判决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那法律就如同一纸空文。这不仅损害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更让公众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怀疑。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投资和经营决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的优劣。当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时,企业必然会减少投资,甚至选择撤离。这不仅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增长和就业,还会破坏整个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唯有建立起诚信的政府、公正的司法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兴业,推动经济的繁荣发展。希望黑龙江省能够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痛定思痛,真抓实干,让营商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为企业发展创造一片晴朗的天空。
“守信万里还嫌近,无信一寸步难行。”相信黑龙江省能够在诚信建设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提升,迎来经济发展的新辉煌。
结语: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政府带头讲诚信,“新官理旧账”,不仅是政治责任,更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像黑龙江这样的地区,尽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东大建筑胜诉却4年未收到执行款的事件,无疑是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一块“坚冰”。这暴露出政策落实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距,也警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上,必须真抓实干,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期待网友们积极留言,共同为营商环境的改善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