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一名女子去诊所看病,竟遭50岁男医生强吻。女子愤怒质问:“为什么这样做?”男医生居然回答:“因为你长得漂亮。”这样的理由也太离谱了吧!女子当即报警,监控视频还原真相。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河南新郑,一位名叫小娟的女子因为脸黄、气血不足的问题来到一家诊所就医。起初,诊所的一位50多岁的男医生给她开了两个疗程的中药。可是,小娟觉得效果不太理想。
这时,男医生提出要给小娟免费做针灸治疗。第一次针灸时,男医生和他媳妇都在场,一切正常。可是,第二次针灸时,情况就变得不对劲了。
当时屋里只有小娟和男医生两个人。男医生突然提出要帮小娟按摩眼睛。小娟没有多想,就闭上了眼睛。谁知道,男医生刚按了两下,就突然把脸凑过来,强吻了小娟的嘴。
小娟又气又惊:“你干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男医生的回答让人傻眼:“因为你长得漂亮啊。”
小娟当场就懵了,这是什么跟什么啊?长得漂亮就可以随便亲吗?她立马跑出诊室,想要讨个说法。
可是,男医生的媳妇赶到后,不但没有帮小娟主持公道,反而倒打一耙,说小娟在污蔑她老公。更过分的是,她还威胁小娟,说不把事情说清楚就不让小娟离开诊所。
小娟气坏了:“我被你老公侵犯了,怎么还要我道歉?这是什么道理?”
面对这种无理取闹,小娟毫不犹豫地报了警。警察调取了诊所的监控,真相大白,男医生确实对小娟进行了强吻。
事后,小娟认为诊所也应该负责,毕竟是他们聘请的医生犯的事。可是诊所只愿意赔偿2.5万元,而小娟要求的是5万元赔偿,双方一时难以达成一致。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男医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诊所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3、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男医生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本案中,男医生利用职务之便,在女患者不设防的情况下实施强吻,明显违背了患者的意愿,构成了强制猥亵罪。
根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男医生是在诊所工作时间内,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的侵权行为,诊所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本案中,虽然强吻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但并未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因此5万元的赔偿要求可能略高。
最终,法院判决:男医生因猥亵行为被行政拘留6天,诊所赔偿小娟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