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学生暑假打工遭遇"黑心"老板,两个月工资被扣光不说,讨薪还被告上法庭。(案例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老板也太黑了吧,比周扒皮还狠!"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纠纷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李某起诉陈玲家人限制人身自由,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他认为陈玲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对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李某据此主张陈玲家人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但是,陈玲的母亲辩称,他们只是去办公室讨要拖欠的工资,并没有限制李某的人身自由。
她强调,警察并未对他们做出处罚,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像李某说的那样限制他人自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这个案件中,李某需要证明陈玲家人确实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
但是,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法院发现陈玲家人只是去公司讨要工资,并没有采取强制手段阻止李某离开。
相反,李某多次返回办公室,行动并未受到限制。
因此,李某主张陈玲家人限制人身自由1小时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
处理结果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法院要求李某必须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陈玲。
案件看法面对类似情况,打工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重要事项。
其次,平时要注意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
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切记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对方留下把柄。
在讨薪过程中,要理性冷静,依法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还可以考虑报警。
根据刑法规定,恶意拖欠劳动报酬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网友评论道:这老板真是太黑了,居然还倒打一耙,活该被法院驳回诉讼!希望以后打工的同学都能擦亮眼睛,遇到这种黑心老板就赶紧跑!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