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有一种工作签叫做L-1。L-1签证是为了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调动而向其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签发的赴美工作签证。L1签证分为L-1A和L-1B两种类别。如果申请人顺利获得L1签证,那么申请人的配偶和孩子可以通过L2签证一起赴美,并且配偶登陆美国之后也可以工作,小孩可以申请公立学校读书。
其中L-1A签证适用于调派去美国公司的经理或主管。持有L-1A签证的人员最长能在美国居留7年,L-1A签证持有人是允许有移民倾向的(EB-1C跨国高管移民)。L-1A签证要求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并且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此外,中国公司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并派遣该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想要申请L-1A签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处于经理级以上的高层人员,需要拥有聘请和解雇员工的权力;L-1A签证的持有者需要具有对公司运作的实质影响,包括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申请的主体必须是跨国公司,且该跨国公司需要向移民局提出L1签证申请;如果是初创企业,刚开始来美国开公司的朋友,提交一份合理的商业计划书是L-1A签证申请的关键部分。该计划书中应详细描述公司的发展前景、战略、财务预算和盈利预测,以及人力资源配置。商业计划书需要显示出公司在美国境内至少一年内的业务可行性和和成长潜力。
另外一种L-1B签证适用于调派去美国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L-1B签证最长能维持5年,但不能直接转为永久绿卡。在L-1B身份下,申请人不能调整为其他非移民或移民签证状态,除了申请H-1B签证等。但是,如果在持有L-1B期间,该专业人员晋升为L-1A经理或主管,其居留期也可升至最高七年。
申请L-1B签证,则需要满足这些条件:L-1B签证申请人是拥有专门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外籍工作人员;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专业工作经验;申请人必须是公司内部从海外机构派遣到美国的员工,不能是外部招聘或新雇佣的人员;申请人需要证明其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深入了解,并且这种了解是完成在美国工作职责的关键;
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中的头等大事。律所在此提醒所有申请人:美国签证、移民等方面申请不仅仅是填写并提交相关表格,申请人还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符合相对应的申请条件。作为长期和移民局打交道的移民律师,会比普通申请人更加熟悉移民局的流程和“喜好”。如有专业移民律师帮忙出谋划策。可以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美国绿卡申请也有很多途径,如果想知道自己适合哪个途径,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听听专业律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