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独居老人去世之后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因老人没有子女,老伴以及父母也早已离世,所以就发生了巨额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该老人留下430万存款和一套房产,其生前也没有立遗嘱,于是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最终法院判决,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为老人遗产管理人。
堂弟起诉:虽然老人没有直系亲属,但是该老人还有堂弟,而且老人在世的时候,堂弟曾经还照顾过他。
在老人去世之后,堂弟得知财产全部收归国有,心中不服,于是堂弟夫妇就把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人的全部遗产,并声称两个人自幼就比较好,关系密切,并照料老人终老。
后续经过调查,堂弟所言不实,他们真实照顾时间比较短,不符合遗产继承条件。
法院最终结合两原告照顾老人的时间,扶养程度等事实,酌情判定两原告分得当时查明的遗产中除房屋之外的财产,总计约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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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在老人名下又发现了一笔300万的存款,堂弟申请继承,最终被法院驳回。
目前,老人的房屋认领公告公示期已满一年,无人认领,法院最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其为无主财产,经拍卖、变卖后所得收归国家所有。
网友热议:网友表示,这个堂弟分这么多已经不错了,生前应该也没怎么照顾,老人去世的时候应该也不在身边,要不然也不至于后面才知道遗产给我民政局,如果用心照料的话,老人应该会立遗嘱给堂弟的。
网友表示,对于老人来说,死后钱财归谁也已经无所谓了,但是通过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如果是孤寡老人的话,可以早立遗嘱安排自己的遗产,把他花到自己认为有意义的地方,不管是资助孩子还是花到其他地方都可以,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了,至少自己的财产是自己支配的。
网友表示,老人离世,无人继承遗产,收回国家无可厚非,但是这笔钱至少要有人监督才行,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公益,实实在在落实到有需要的地方,而不是进入个人腰包。
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起遗产判决的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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