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晚11点上厕所被定重大违纪,还要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

宇见未来 2024-09-19 10:29:26

近日,新京报报道的一则校园事件引发了热议。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一名高一学生因在晚自习后夜间上厕所,未提前告知管理老师,被学校记严重警告处分,并要求自费打印1000份“自我认识”分发至各班级、宿舍及处室。令人啼笑皆非!

据报道,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一名学生因在9月10日晚11点10分左右前往厕所,违反了学校的夜间纪律规定,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并扣除班级5分德育考核成绩。学校要求该生自费打印1000份“自我认识”,以示“警戒”。据学校工作人员表示,云东中学有明确规定,10点45分熄灯后至11点40分间,除非特殊情况,学生不得随意走动或上厕所,若确有需要,需事先告知管理老师。

对于学校而言,维护集体纪律和管理秩序无疑是必须的,但这种纪律是否应当一刀切?事件中的规定确实有其管理意图:为了防止学生晚间随意外出影响他人休息,要求在熄灯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寝室。然而,人的生理需求有时是难以预测和控制的。倘若一名学生在夜间出现身体不适,如何能够提前通知管理老师呢?

事件的处理方式也令人质疑。学生因上厕所而被严厉处分,且需要承担打印1000份“自我认识”的费用,这是否合理?虽然事后学校已退还了100元打印费,但这一惩罚手段和对学生自我反省内容的公开分发,是否会对学生心理造成过大的压力?事件中的这名学生,仅因夜间上厕所就被冠以“对班级蒙羞”“自私”的标签,这无疑是对学生自尊心的伤害。学校在强调纪律的同时,必须兼顾学生的情感和心理健康,避免使用可能造成二次伤害的惩罚方式。

教育的根本在于“育人”,而非单纯的约束。学校有责任营造一个既有秩序又能体现关怀的学习环境。未来,类似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如何在严格管理与人性化关怀之间找到平衡,是每一个教育者和管理者需要认真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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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见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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