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下浅谈明代监察制度,“变迁之路”如何走?

览特评历史 2023-08-17 23:17:01

引言:

中国历史上从来不存在100分的政治制度,任何一种制度存在于人世之间,既有利处,也有弊处。

制度的优势之处,当然会推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平稳运行。

但是制度的弊端也会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对政治发展起到一定程度的阻碍作用,甚至冲击政治秩序。

所以在这一时刻,监察体系的存在就显得极为必要。

历朝历代的皇帝都非常重视朝政监察体系,并将之作为考核官员行政表现的重要标准。

明朝监察制度从创立到变迁,再到最后消亡,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

其变迁之路,也有一番清晰的脉络,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下,明朝监察制度发生了怎样的改变?这些变化的背后,又反映了怎样的时代现实?

疆域广阔,承上启下

与接受过系统性政治培训的其他开国皇帝不同,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大多数时候对个人的行政能力其实并不具备太多信心。

他是底层草根,一路逆袭,爬到了天下最高的位置,他在奋斗过程中,大多将精力专注于军事斗争之上,而忽视了对个人行政能力的培养。

他没有良好的家世背景作支撑,没有优秀的亲戚作辅助,更没有接受过优质资源的灌溉,所以他对个人的执政之路格外谨慎,唯恐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偏偏他接手的国家,又是一个地域极其庞大的国家。

明朝之前的元朝,是中国古代疆域最为辽阔的时代。

蒙古大军东征西拓,使我国的边界领土不断向外扩张,不过俗话说得好,打江山易,守江山难,所以元朝大军最终也没能守住江山,让朱元璋得到了成果。

一个国家的行政中心只集中于一座城市,而国家的行政范围却辐射到每一个角落,居住在行政中心的皇帝,自然无法兼顾国家各大不同区域的行政事务。

国家的占地面积越广阔,各类繁杂的工作也就越多,所以在开国之后,朱元璋身上背负的担子很重,他个人的压力也堪称巨大。

改革行政体制,尽最大可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时间浪费,在此时便显得尤为重要。

元朝统治者并未在政治体制问题上作出改革之举,所以宋朝的六部制度在明朝仍然发挥着作用,一脉相承的行政核心,也为朱元璋解决了一些疑难问题。

但朱元璋的疑心病实在太重,他不放心把部分事务的决策权交到官员手中,可他个人的精力实在有限,也无法总揽全部工作。

思来想去,他便计划在官僚体系中加入具有创新性的监察部门,只有让监察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整个官僚体系的运转过程才能得到有效监督,一切负面的运转方式才能得到调整。

首先最重要的工作是理清法律逻辑,以法律为准绳,约束文武百官的具体行为。

明朝法律明确对官员的部分行为作出严令禁止,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官员间不得进行买官卖官和钱权交易,国家公共权力和财产利益问题绝不能混为一谈。

官员严禁拉帮结派,严禁在朝廷中进行党争,一旦被发现,可能遭到连坐制度的惩罚。

官员应当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不可懈怠,更不得利用特权搜刮民脂民膏,剥削底层百姓。

朱元璋作为草根皇帝的优越性,在此处也尽情体现出来。他在社会底层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对底层民众的痛点有着完整的认知。

他在进行行政制度改革和法律措施调整时,也更能围绕底层民众最关注的问题展开。

历史制度主义视角认为,法律也是行政制度的一部分。

一个朝廷的制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约定俗成的制度性规则,一类则是明文规定的制度性政策,而法律明显属于后者。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法律内容也在不断调整,制度必须符合时代的需求,法律条目也必须符合统治者的根本利益。

归根结底,监察制度是在为行政效率服务,而监察性法律是在为统治者的根本利益服务。

光有法律,这还明显不够,国家需要专业的机构执行法律,保障政治秩序的运转,监督其他官员的行政工作。

这个机构就是监察机构,而机构工作人员则是深受皇帝信重的监察人员。

御史台,这是明朝在监察体制中的创新成果,御史台工作的官员被称为御史大夫,顾名思义,他们就是国家监察者。

统治者赋予了他们极其自由的权利,他们可以向下监督行政百官和民众生活,向上监督皇帝的行政决策与执政态度。

如果以一个御史大夫为核心,监察权力就是他手中的缰绳,他一扬绳子,监察范围就能辐射到身边的方方面面。

皇帝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置于监察体系中,这是为了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但实际上,皇帝的权力并不受监察者的约束,哪怕有冒死进谏的官员,他们的建议如果违背皇帝本人的意志,那也不会被统治者所采纳。

在国家这个巨大的机器中,皇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掌舵者,在监察体系发挥正向作用时,他们可以为皇帝排忧解难,约束百官行为。

而当监察体系发挥负面作用时,他们要么与百官勾结,欺上瞒下,要么只能成为皇帝的爪牙。

明朝中后期,不少执政者昏庸无能,腐败懦弱。

他们把监察体系这把剑的剑尖对准了自己,不仅没有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锋芒,反而还会因一己之私而折断其利刃。

皇帝的举动纵容了官场的黑暗现象,也寒了不少真正为国为民的官员之心,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皇帝身边渐渐无人追随,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整个国家在他的手中,也逐渐偏离正常的轨道,在错误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制度变迁,无可避免

历史制度主义视角认为,监察制度作为众多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迁是无可避免的趋势。

这里所说的变迁,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改变,也不是狭义的进步和后退。

一个制度的新生,一个制度的创新和调整,一个制度的消亡,这都属于变迁范围。

明朝统治者设立御史台,创立督察院,甚至开设了东厂西厂和锦衣卫这类特务机构,都属于制度变迁的范畴,也是监察制度在明朝呈现的全新成果。

在众多现实主义因素的交织之下,监察体系的创立对明朝统治者来说极为重要,所以制度的第一次变迁由此发生。

皇帝对于御史台过分看重,导致御史台的部分官员自视甚高,甚至不分场合地反驳皇帝,使皇帝龙颜大怒。

御史台地位变高,官员的监察权力变大,导致部分官员的心思出现了变化,也导致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误差,这就是制度的第二次变迁。

当时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君主专制高度看重,他无法接受自己在执政过程中束手束脚,被人制约,因此思来想去,他决定废除御史台。

曾经风光无限的御史台轰然倒塌,不少御史大夫也受到这一政策牵连,被下入大牢,终身无法重获自由,一个监察制度成果的消失,代表着制度的第三次变迁。

产生,变化,消失,一个完整的制度变迁逻辑链条在御史台这一监察机构的身上得以展现。

除了御史台发生变动之外,皇帝还设置了提刑按察使司,一方面负责司法监督,一方面负责代替中央监察地方行政体制。

在官僚体系出现重大冲突问题,乃至发生法律案件时,每一次审理案件过程中,提刑按察使司必须到场,确保审理过程公正公开,符合各项法律标准。

监督案件结束以后,他们需要从头到尾回溯案件的审理经过,并且将所有过程编制成文本,把这些材料汇报给皇帝过目。

如果说提刑按察使司承担的是第一重监督任务,那么皇帝就是监督体系的最高管理者,所有行政和司法过程,只有皇帝认为没有误差,那才叫真正的没有误差。

监督只是为专制主义套上了一层外壳,封建行政制度的核心,还是君主专制。

提起明朝监察体系,不得不提这一时期极具代表性的特务机构,两厂一卫。

三大特务机构之间势力的此消彼长,也代表了制度的变迁。

东厂和西厂在创立之初,并不被文武百官所重视,宦官的身份和地位实在有些特殊,皇帝将他们视为最低贱的奴才,文武百官也将他们视为阴暗之人。

所以东厂西厂的监察工作只能在暗中进行,他们无法光明正大地以皇帝特使的身份监督官员的政治行为。

与之相对的则是锦衣卫,锦衣卫曾在朝廷中如日中天,锦衣卫指挥使更是官僚体系中公认的万万不可得罪的对象。

可是明朝末年宦官专政,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的地位便颠倒过来,魏忠贤霍乱朝纲之时,这一现象尤为明显。

不同监察机构地位的转变,恰好体现了监察重心的改变,这也是制度变迁的具体表现。

皇帝理念,最为重要

在历史制度变迁过程中,种种现实因素都会对其产生影响,而皇帝个人的理念与意志,则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人的认知和意识总是动态的,它们不断发展变化,有时还会出现莫名其妙的新奇想法。

体现在监察体系中,那就是监察制度总是动态变化,关于监察体系的新构想也时常出现。

皇帝希望在表象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把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论当成了自己的遮羞布,但实际上,他绝不允许司法或监察等任何一种体系凌驾于自己的权威之上。

当他发现现有的监察制度对个人统治产生威胁时,他一定会下令作出调整,监察制度的某些变迁过程,其实正代表了皇帝个人的心路转变历程。

在家天下的时代,一人之言,胜过万人之书。

结语:

历史主义制度视角,是一个研究历史现象及历史变迁过程的十分有趣的视角。

在研究明朝监察体系时,它从明朝的社会问题、官僚结构、监察成果、统治者个人的意志偏向等不同方面加以分析,从宏观层面囊括变迁的具体过程。

参考资料:

《明史》

《大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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