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胡存彪,被人称为“鲁西恶魔”,在04到12年间流窜在山东地区作案,并且他的作案对象选择等到几乎全部都是未成年的小女孩,年龄最小的才8岁,对孩子实施了强奸,殴打等施暴行为,这导致了许多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摧残打击。
而就是如此嚣张的罪犯却足足逍遥法外了9年,才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背后究竟有又怎样的隐情呢?
主要还是受制于当时的破案技术太过落后,而受害者又都是小孩子,在经历了一番惊吓后,多半心理都留下了阴影,根本就描述不出凶手的样子。
而胡存彪的外表也极具欺骗性,当警察抓到他时,任谁也想不到这个作恶多端的人,只是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看起来长相憨厚的老实人。
胡存彪老家是枣庄的,生于上世纪60年代,家里祖祖辈辈都是种地为生,到了他这一辈也毫不意外,而他由于身材矮小,在学校时就经常被同学欺负,时间长了也没心学习了,初中没上完便辍学回家了。
父母也对他没啥大期望,闲暇时出去干点活,平日里就在家里种那几亩田地,一晃十几年过去,胡存彪都已经快三十岁了还没老婆,在村子里可算得上是大龄青年了,周围同龄人的孩子都开始上小学了,父母也开始为他的婚事发愁。
但他虽然平时看起来吃苦耐劳,却干的都是一些没技术含量的活,身上也根本就没攒下来多少钱,上门的媒婆一看他的条件,个子低家又穷,都不愿意为他牵线搭桥,就一直到他父母在叹息中离世,还真就没一个女人正眼看过胡存彪,一个人生活久了,他的内心便逐渐开始扭曲,把自己窘迫的生活归结到了女人身上,他觉得就是因为这些女人要求太高,所以自己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差。
这样的心理让他愈发憎恨女人,邪恶的种子在他的内心便开始慢慢生根发芽,04年年底的某一天,他从城里干完活在外面溜达,突然看到了孤身一人回家的朱小姐,他盯着对方的后背,看的愈发入迷,便默默跟随着对方,一直走到田间地头,他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之后,迅速地绕到了朱小姐背后,一把搂住对方的脖子,顺势便把朱小姐带翻在地。
虽然个子矮小,但是经常在工地干活,所以借着股蛮力便把朱小姐拖到了路边的排水渠里,随后用皮带捆住对方的手,并且警告对方不要乱动,不然就灭口,沉浸在恐惧中的朱小姐只能任由胡存彪的侵犯,由于个子矮小,他还需要朱小姐配合他才勉强做了回男人,临走时顺带抢走了朱小姐身上值钱的物件。
这是胡存彪的第一次犯罪,也是在众多受害者里的唯一成年女性,在这次犯罪后,胡存彪很快便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他觉得自己不能再把目标放在成年人身上,如果对方反抗的激烈点,拿自己很可能控制不住场面,便把目光转向了小孩子。
而在第一次作案后,胡存彪并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又默默工作了两年,在看到并没有警察调查自己时,他便放下心来,开始走上了自己的犯罪之路。
06年胡存彪便开始四处晃荡,最终在济宁市的某个村子上,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踩点后,看中了两个小女孩,只因为她们在家跟着爷爷奶奶,平时放学也没人管她们。
这天兰兰和媛媛刚放学,像往常一样蹦蹦跳跳的回家,在村口处遇到了等候已久的胡存彪,他先是把两人哄骗到了附近的小树林,随后开始厉声呵斥两人,面对凶神恶煞的胡存彪,两个小女孩根本就意识不到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便被脱去了衣服,遭受了这个禽兽的侵犯,并且还对媛媛造成了人身伤害,等到家里长辈去保安时,他也早已逃之夭夭了,由于案发地点是在村落,连摄像头都没有,刑侦队员更是无从下手。
一直到08年,胡存彪再次开始了自己的捕食,他骑着摩托车在外面晃荡,四处搜寻着落单的当地小孩,很快便又发现了一个落单的目标,刚从家里吃完午饭的娜娜要去学校,在村口的路上他遇到了问路的胡存彪,娜娜热心的给胡存彪指了路,胡存彪却一直装糊涂说自己不认路,拉扯着娜娜让她坐车上帮忙看着,最终娜娜无奈的坐上了他的摩托车,在骑行到一处小树林时,胡存彪卸下了伪装,拖着娜娜进了小树林,对她实施了侵犯,事后骑着摩托车迅速逃离了现场。
虽然娜娜的家人第一时间报了警,但是由于先前的类似案件时间和距离都相距太远,根本没人把几起相同性质的案件联系在一块,还以为是附近的小混混或是社会青年。
就这样,胡存彪在作案后再次成功脱身,他内心的欲望逐渐被放大,,开始流窜作案更加频繁。
在09年时,他又逃窜到了滕州市,这次的目标依旧是小学的孩子,在乡镇小学的道路上骑着摩托车晃悠,再次碰到了两个没有家长照顾的小女孩,他把两个小女孩拖到了路边,又是一顿威逼利诱,两个女孩早就被吓傻了,也只能按他的要求不情愿的褪去了衣服,而这次胡存彪不仅侵犯了两个小女孩,还顺手把女孩身上的20块钱给抢走了。
到了10年下半年,胡存彪再次按捺不住内心的欲望,在枣庄市附近的小学,拐骗了在上学路上的小雪,随后在路边的玉米地里对小雪实施了强奸,再次火速逃离了现场
到了11年,他再次把魔爪伸向了小孩子,对上学路上遇到了两个孩子实施了强奸。
伤害的小孩子多了,胡存彪想给自己提升点难度,把目光抬高了一点,顺道观察起来镇上的初中生,觉得他们发育的要比那种小孩子快,自己做起事来应该会更舒服。
在11年的中旬,他盯上了镇里上初中的三名女生。为了防止自己意外失手,还专门为此准备了一把砍刀,这等场景几人也没有见过,便只能乖乖的顺从胡存彪。
结束后胡存彪再次洗劫了几人,只不过都是小孩子,身上也根本拿不出多少钱,最终胡存彪抢走了一件价值5元儿童雨披和7块钱。
尝到甜头的胡存彪愈发的得意,他觉得警察不过如此,根本就奈何不了自己,从最开始的在荒郊野地对受害者实施侵犯,转变成了直接在家里。
根据当时受害人的回忆,那天下的大雨,她去接自己的女儿放学,母女两往回走的时候总觉得身后有人在盯着,扭头看去街角处看到街角有个人,并且身披儿童雨披,母女俩都害怕不已,便加快了脚步往家里走去,好不容易走到了家门口,母亲正要松一口气时,大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透过门缝看去赫然就是刚才在街口的那个男人。
他说自己只是个迷路的游客,看着胡存彪长相老实,便心软把他放了进来,一进门胡存彪便漏出了自己的意图,拿出了藏在怀里的钢管,一闷棍便打倒女人,而在屋内听到动静的女孩也走了出来,看到眼前这一幕,连叫都忘记了,而胡存彪则是直接把女孩拖进屋子,在对方的家里实施了侵犯。
为了能够威慑住受害人,还在屋子的墙壁上刻下了印记,害怕一家遭受报复,这对母子也并没有选择报警,殊不知正是这个行为,大大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
仅在11年一年的时间里,他便进行了多次犯罪。
其中也有从他手里侥幸逃脱的女孩,菲菲当时刚刚放学,有个人自称是外地的摩的司机,人生地不熟的来到此地谋生,便想让菲菲带着他认路,起初菲菲没有在意,可是她逐渐发现对方走的都是小路,那个情形根本就不像是问路的,便趁着胡存彪不注意,从摩托车上跳了下去顺着小道逃跑了。
但剩下的那些孩子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继续寻找着作案目标,在一个村子里又找到了一男两女,他对小男孩拳打脚踢后,便对小女孩进行了侵犯,事后更是嚣张的把几个人洗劫一空。
随着在枣庄市犯下的案子越来越多,不少家长和学校增强了防范意识,警方也开始四处走访调查,眼见形势不对劲,胡存彪便趁着小路逃离这里,而就在他逃跑之前,还实施了一场犯罪,他把一个女生诱骗到了田地的机井房,原本只是给自己抢点路费,但是最终还嫌弃对方拿不出钱,一阵拳打脚踢后强奸了对方。
在消停了半年以后,胡存彪又开始外出作案了,虽然当时的孩子都开始自发结成了小团体,但是面对他手中的利刃还是迫于无奈,一行五个孩子全都难逃胡存彪的毒手。
面对嫌疑人如此嚣张的气焰,山东省警方再也坐不住了,直言要是一个月破不了案,那这警察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在各大乡镇布置了大量警察,并且将此事告知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多方的共通努力下,这个逍遥法外了9年的恶魔终于落网。
而在法庭之上,对于他的审判也十分简单明了,对于这样败坏社会道德,践踏人类底线的人,只有死刑才是最好的救赎,即使到最后一刻,胡存彪还依旧是死鸭子嘴硬,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做错事,一度想要驳回原告,但结果不用多想,15年便被执行了枪毙。
其实像胡学彪这样侵犯未成年儿童的例子不算少,尤其是随着社会发展,反而有更多特殊癖好的人开始涌现,只因为他们抓住了父母的缺失,接住小孩子的懵懂无知掩饰自己的犯罪。
之前还有一起类似案件发生在南宁市,一个摆地摊的大爷平日里看着十分老实,不少家长和老师为了照顾他还举行了募捐,可是一位家长发现女儿婷婷愈发有些沉默寡言,并且时不时的从外面带回来许多小玩具或是零花钱,父母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在一番追问之下,小女孩才支支吾吾的道出了实情,那个摆地摊的大爷,总借着两人是朋友的名义对婷婷动手动脚,还在事后给婷婷一些小玩具,借此来让她保守秘密,婷婷的父母很是恼怒,报警便把老人抓住了。
在经过警方的审问之后,发现背后隐藏着更大的秘密,原来这个老头不止是猥亵了婷婷一个小女孩,前前后后一共对13个小女孩都动过手,更有甚者还被他诱骗到桥洞里实施了强奸,只不过都在他的威逼利诱下选择了沉默,最后得知真相的家长们联名起诉了老人,但因为孩子们的口径不一,又加上二审时老人极力的狡辩,导致最后只判了两年的刑期。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性侵未成年人是一种极其卑劣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还会给未成年人造成长期的心理创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应该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打击和预防。
我们要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地惩处。同时,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抓捕力度,确保犯罪分子不能逍遥法外。
还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都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教育他们如何防范性侵犯,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可能存在危险的场所和人员进行监管,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
即使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也要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的心理治疗。性侵未成年人往往会遭受到长期的心理创伤,需要得到专业的心理治疗和关爱。社会应该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为性侵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心理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总之,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社会应该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打击和预防,并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心理治疗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