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阶级自人类社会进入文明周期以来,始终都是一个难以根除的顽疾。
建国初期,就有不少干部忘乎所以,大行贪腐之风,不将党的纪律放在心中,比如说“刘青山贪腐大案”。
一代的革命者总是能守好自己的底线,但是却忙于国事,忽视了子女的教育,让子女走上了不归路。
1979年,改革开放刚刚颁布一年,就有一位开国少将的儿子藐视国法,被判处了死刑。
那么这位犯罪者是谁?他又是哪位少将的儿子?父亲知道儿子的罪行后,又是什么态度呢?
轰动全国的“二熊案”1979年11月14日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门庭若市,摩肩接踵的人们都在小声议论一则案件。
天灰蒙蒙的,寒风将墙上的公告布吹的哗哗作响。百姓们裹着棉衣,弯着腰,将会场围的是水泄不通。法院内部,一场公审大会正在召开。
会场内部的气氛十分严肃,旁听的有人民代表,还有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及原被告家属成员。
周围的解放军战士个个荷枪实弹,维持着秩序。随着主审法官的一声锤响,案件正式开庭。不多时,两名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便被押上了法庭,站在了被告席一边。
这两名被告,垂头丧气,面色凝重,还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一位是熊紫平、一位是熊北平。
他们的出现引起了台下观众的一阵骚动,有人窃窃私语道:“看他们还很年轻啊,怎么会干出这种混账事。”
随着庭审的逐步深入,案件细则也渐渐清晰。
原来熊紫平、熊北平仗着自己是开国少将熊应堂的儿子,利用特权,狐假虎威,玩弄女性多达140余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庭上,熊氏兄弟脸色发白,浑身发抖,感到了死亡的恐惧。
由于哥哥熊北平态度良好,交代了整个犯罪罪行,便得到了法院的宽容处理,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如果两年时间内表现良好,就可免除死刑),而弟弟熊紫平却冥顽不化,仍旧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在法庭上,熊紫平不仅不认罪,还辱骂审判官,最终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当恼羞成怒的熊紫平被武警扭送到刑场,台下的观众响起了雷鸣般掌声。
有的民众还举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条幅。还有的民众敲锣打鼓,手放鞭炮,仿佛过节一般。
1958年,熊氏兄弟出生在上海。彼时,父亲熊应堂年过不惑之年,属于中年得子,对儿子自然是多了几分溺爱。
上海,是全国最发达的城市,长在上海,两兄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生怕惹了儿子不高兴。熊应堂的妻子更是对孩子百般庇护,任何好吃的都要紧着孩子。
恐怕二兄弟咿呀学语的时候,就知道他们属于“红色子弟”。身份的特殊,两兄弟更是恣意妄为。
上学之初,熊紫平、熊北平就完全不将学业当回事,不是骚扰女同学,就是在街边瞎混,旷课打架更是家常便饭,甚至还一度欺负新来的老师。
即便校领导听说了熊氏兄弟的斑斑劣迹,但迫于其父母的社会地位,也只能进行口头劝诫,并不更好的教育措施。
好不容易,这两个混世魔王走出了高中校园,却不愿意继续上大学。
此后,两人成天结伴在上海街头游手好闲。军务缠身的熊应堂也听到了一些关于两兄弟的恶劣事迹,害怕孩子将来继续堕落,便决定将两个孩子送进部队,希望军队这个大熔炉能改造儿子的秉性。
恶贯满盈的熊氏兄弟在入伍的前几个月,熊氏兄弟不熟悉环境,稍微本分了一些,规规矩矩接受管理。后来二人又都渐渐恢复了本性,将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一样,恢复了往日的公子哥做派。
比如说部队肯定不允许抽烟、喝酒,他们明面上不敢,背地里却翻墙外出,公然违背军纪。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在部队也无人敢管吗?还真的没人管,和熊氏兄弟打交道的都是些班长、排长,最高不过是连长、指导员。
他们都知道,熊紫平、熊北平是熊应堂的“公子”,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敢怒不敢言。
于是,两人胆子越来越大,又恰巧年纪到了十八九岁,正是身体发育、初懂人事的年纪,哥哥熊北平便强行侵犯了一位女战士。
退役以后,熊氏兄弟分别去了杭州市重型机械厂和锅炉厂。
在厂里,熊氏兄弟依旧是我行我素,大家都抱怨两人是“恶熊进了瓜地瓜遭殃,二熊进了工厂人倒霉。”
休假的某天,两兄弟回到了杭州西湖一处住所。该住所是一栋二层小楼,楼外围着高墙,紧挨着军事要塞,位置相对偏僻。
一天,熊北平、熊紫平在街上闲逛,遇到一位貌美如花的姑娘,便起了色心,强行将姑娘带到住所。
姑娘泪眼婆娑地说道:“求求你们,让我走吧,我可以给你们钱。”
熊紫平却说:“我们认识公安局的,公安局里有你犯法的证据,再哭哭啼啼,就把你抓进去!”可怜的姑娘就这样被唬住了,不得不委身于熊氏兄弟。
之后的日子里,二人多次故技重施,一次又一次的诱骗妇女。有时还哄骗女性,以“看电影”、“听音乐会”为由,将妇女诱拐到住所,借助军队的掩护,行犯法之实。
熊氏兄弟俨然成了新时期的“高衙内”,在杭州城无恶不作。
不过由于那时法制不健全,还处于混乱年代,也无人敢对熊氏兄弟提起诉讼。好在到了1979年,中央政治稳定,便着力恢复社会的秩序。
为了解决全国各地的刑事案件,中央还特地成立了专案组。办案的过程中,温顺的老百姓可算是盼到了救星,纷纷举报熊氏兄弟。
专案人员接到举报,便乔装潜伏在熊家住所附近。有一天,专案人员蹲点时,发现了住所里有女子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还抹着眼泪地跑了出来。随后,专案人员跟了上去,鼓励该女子出庭作证。
有一个人出庭了,就会唤醒千百个受苦的女受害者。她们鼓起勇气,纷纷指证熊氏兄弟,犯下了滔天恶行。专案组也就顺利将熊氏兄弟逮捕归案。
经调查,专案组发现熊氏兄弟伙同马少华、钱永明,外加一些流氓等14人,从1974-1978年间,先后将140多名妇女诱骗至住所,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犯。更具体一点则是有66人被奸污,20人遭到猥亵。
受害女性的身份也大不相同,有大学学生,还有青年女工,人民教师,甚至现役女军人也成为了熊氏兄弟的玩物。杭州街头更是流传着“清波桥头两只‘熊’,比《王老虎抢亲》里的老虎还要凶。”
有辱门风或许有读者会感到疑惑,熊氏兄弟犯下的罪行,难道他们的父亲熊应堂不知道吗?
事实上,那时熊应堂被调到了四川工作,很少过问家事。至于熊紫平、熊北平的母亲,则住在杭州,但她还是采取了放纵的方式,为儿子打掩护。
熊应堂见没人向自己告状,还以为儿子只是有些调皮,不至于干违法的事。
熊应堂出生于1911年,是湖北省黄安县人,在老一辈革命家中算是比较年轻。
他本是一户穷苦人家的孩子,6岁父亲去世,9岁母亲被族人卖掉,8岁的妹妹也送人当了童养媳。
可以说,用身世悲惨这四个字形容“熊应堂的童年生活”再合适不过了。
要不是1927年,肩扛剃头担子的熊应堂参加了革命,以后也不会有如此大的成就。
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熊应堂一步一个脚印,曾8次负伤。震惊世界的“皖南事变”中,已经是旅参谋长的熊应堂浴血奋战,保存了武装种子。
解放战争中,熊应堂打满全场,还率部解放了上海。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5年的大授衔中,熊应堂被授予了少将,组建了“空四军”并任军长,最高曾担任过南京军区副司令。
每次缴纳党费,熊应堂都是自己到党小组办公室缴纳党费、汇报思想情况。
党小组的姚组长曾说:“熊军长一点架子都没有,只要不外出,总是按时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
混乱时期,为了保持社会的治安稳定,中央下达了收缴武器、弹药的文件。
熊应堂知道后,将珍藏多年的一支精致的勃朗宁手枪、连同百发子弹,让司机送到了上海警备区武器室。回来以后,司机对熊应堂说:“武器室的保管员说,这支枪不是他那里领的,可以不上缴。”
熊应堂却说:“中央的文件,要坚决执行,要一丝不苟地执行。不管是哪里来的,都要上缴。”
1972年,熊应堂被免去了南京军区副司令的职务,下放到四川绵阳一军事工厂,边劳动边学校。
泥菩萨过河的熊应堂也就没精力、没时间教育自己两个不争气的儿子了。
熊氏兄弟被捕的消息传到了四川,身为父亲的他又气恼、又悲痛,连端着杯子的手都是颤抖的,脸庞更是气的发紫。
思来想后,熊应堂还是给浙江省委写了一张纸条:“公事公办,不得求情”。得到熊应堂的意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很快就下达了判决。
尽管哥哥熊北平被判了死缓,但他公子哥的脾气还是一如既往。在劳改队中,熊北平经常和人发生争吵,受到了来自狱友的欺负。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不堪受辱的熊北平也尝到了苦头。可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在监狱里寻了短见。
结语:“二熊”案是十年动乱后,首例高级干部子弟伏法的案件。成立不久的中纪委为此专门向全国发了通报。
《人民日报》、《浙江日报》纷纷转载,尤其是《人民日报》更是用辛辣的口气写道:“二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杀的对!判的好!对一切刑事犯罪分子,就是要狠狠打击,该劳教的劳教,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绝不心慈手软!”
另外,“二熊案”还告诫我们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作为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的社会意识和独立意识,让孩子们能从小就明辨是非,敢于担责,做一个对时代有用的人!
参考资料
《“二熊”案全纪实》 史鉴评史
《我所知道的熊应堂将军》 往事追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