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上的APP,扫描车身的二维码,等待片刻,便能使用共享单车(电动车)。共享单车自投入以来,就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解决了人们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而得到了广泛使用。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污损、划伤、丢弃甚至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但有违公共道德,也侵害了共享单车企业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某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向山海关公安反映称,部分投放至街面的共享单车被人故意损毁,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辖区派出所不遗余力尽快破案,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为尽快查找线索、挽回损失,民警以现场为中心开展走访调查,发现南关与路南辖区被损毁的共享单车在损毁方式、损毁程度上均有不同,由此民警推断可能是分别实施违法行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也证实了民警的推测。在分局刑侦大队的支持下,经过缜密的信息研判分析,路南派出所和南关派出所分别确定并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

成功落网
3月25日路南派出所成功将嫌疑人张某和徐某抓获,经询问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行政处罚。原来二人出于玩闹心理,认为破坏共享单车的车座、卸掉车链只是单纯的不道德行为。

3月27日南关派出所成功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王某某对损毁共享单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点燃可燃物放置在共享单车保暖手套之中,导致电动车起火,造成经济损失一万余元,目前该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下一步山海关公安将用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发展,保护群众利益,不断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共享单车为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绿色的出行方式,对于盗窃、任意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来源:山海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