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2)冀0306执63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亚楠、薛建林与被执行人王立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立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徐亚楠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提供被执行人王立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并经本院查实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王立涛,男,1993年11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莒县陵阳街道大放鹤村51号,公民身份号码:37112219931109151X。
涉案标的:869810.87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悬赏有效期: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4月9日到2026年4月8日止)。如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已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由本院执行款到位时,将悬赏金向举报人发放,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335-6866899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西段
2025年4月9日
来源:抚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