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想当然的认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所有街道办都是正处级,也有人认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为副处级,其实都不对,不管是直辖市,还是副省级城市,其街道办级别都存在两种情况:正处级和正科级;
其实,在《宪法》中,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换句话说就是乡镇一级区划中并没有“街道”这个字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
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县也相继设置街道办事处,街道已经潜移默化的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准行政区划”,虽无行政区划之名,但有行政区划之实,但不管其他,就实际情况来探讨下街道办级别。
在地市、县市中,街道办事处级别和乡镇一样,通常为正科级,那么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呢?
一、直辖市的街道办
四大直辖市中,北京、上海、天津三地都是市——市辖区——乡镇(街道),直辖市对应为省份(省部级),市辖区对应其市属部门(地厅级),而其街道办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与区直部门平级,为县处级;
重庆则不一样,重庆除了市辖区之外,还有8个县和4个自治县,这12个县和其他地方的县一样,只要是县都是正处级,只是领导高配罢了,重庆各县的县政府组成部门都是正科级建制,其街道办事处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和县政府组成部门一样,也是正科级;
二、副省级城市
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也有两种情况
一是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
有不少人认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是副处级,其实有些想当然了,为了弄明白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再补充一下副省级城市的相关级别:
1、省部级副职:四套班子正职,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和市政协主席;
2、厅局级正职:四套班子的副职、纪委监委以及法、检两的正职为正厅级,即:市委专职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正厅级;也是他们所谓的“副市级”;
3、副厅级:也就是副省级城市的正局级,包括市直各单位和市辖区
4、副局级:也称为副局级正处、正处副局级,是副省级城市特有的级别,市直各单位副职(比如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和市辖区的副职(区委常委、副区长等)以及区法检正职、纪委监委正职;
5、正处级:和国标的正处级一样,市局内设处室正职(比如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和区直部门一样(比如区民政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等),都是正处级;
这一点不是人家副省级城市自己抬高级别,而是中央编委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就已经明确:即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市辖区及其工作部门的级别,可比照市直机关相对应的关系确定;
回到正题,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级别和区直单位一样,都是正处级,街道的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主任和直辖市市辖区街道办主任一样,都是正处职,街道办副主任也都是副处职;
二是副省级城市的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所属的街道办
有的副省级城市只有市辖区,比如厦门、深圳等地,因此他们所有的街道办都是正处级无疑;
但是,有的副省级城市除了市辖区之外还有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比如宁波下辖象山县和宁海县,代管县级市余姚市和慈溪市,再如成都市下辖金堂县、大邑县和蒲江县,代管都江堰市、彭州市等5个县级市,这些地方的街道办和其他市县的街道办一样,都是正科级;
同样是中央编委印发《关于副省级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编发[1995]5号),明确副省级城市: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级别仍为处级,其工作部门仍为科级。
因此这些地方的街道办事处作为下辖县或者代管县级市的派出机构,和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工作部门一样,都是正科级;
相由心生
副省级城市这个说法就是常识性的错误,城市是没有行政级别而言,城市是有别于农村的城区的意思,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的地方才叫城市,城市是对应农村的地域概念,地域概念不是行政区划,所以城市没有行政级别。市才是和省县乡镇等等一样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就是管辖范围,行政区划可不管你是城市还是农村?陆地还是水域?行政区划才有各个行政级别,比如直辖市是省级行政区,副省级市和地级市都是地级行政区划,县级市是县级行政区划。
松亭听雨
直辖市的区是正厅级,县(自治县)是副厅级。副省级市的区是亲生的,副厅级,县是正处级,县级市不是亲生的,代省养的,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