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曹妃甸主城区幼儿园小班续招通知
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兹定于2021年8月17日9:00至17:00再次进行第一幼儿园和第四小学幼儿园小班续招工作。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适龄幼儿家长需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幼儿园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8月18日由幼儿园统一安排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报名条件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同时满足下列类别之一均可报名。
A类:唐海镇户籍的幼儿。
B类:曹妃甸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在唐海镇有住房。
C类:曹妃甸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在曹妃甸区有住房。
D类:非曹妃甸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在唐海镇有住房。
三、录取办法
按A至D类顺序,依次录取。若A-C类中,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以系统显示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录取资格,剩余顺位类别不再录取;若只有D类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根据在唐海镇居住证明的时间长短确定录取资格。
四、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照唐山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一幼保教费520元/月,第四小学幼儿园保教费370元/月。
五、其它事项
1.同一幼儿不得同时选择两所幼儿园进行报名,且在同一幼儿园不能重复提交报名信息,否则将视为扰乱招生秩序,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其入园资格或安排该幼儿到指定幼儿园入园。监督举报电话0315—7333005,0315—7333016。
2.填写报名信息时,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3.在报名结束页面,系统会提示线下确认相关信息,请留意查看。
4.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以申请学前教育资助,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可以直接减免保教费。
5.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资料包括:
A类:户口本
B类:户口本、唐海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C类:户口本、曹妃甸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D类:户口本、唐海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曹妃甸区居住证。如果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特别说明:二幼、三幼招生已满,不再续招。
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 13 日
学前教育资助相关问题
一、资助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
3.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其它原因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二、提供相关资料
1.儿童家长(监护人)书面申请。
2.证明材料:提交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所在村(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
3.报名时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
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