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中国的传统婚俗中,素有“明媒正娶,三书六聘”的说法。
明媒正娶大家都很清楚,就是要有媒人说合,正大光明地迎娶回家,而“三书六聘”很多人只是听说过并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三书六聘”,指的是聘书、礼书和迎书,“六聘”是指冰聘、财聘、告聘、过聘、纳聘、正聘。
这“六聘”再说具体点,分别代表的是定亲、财礼(聘礼)、祭告祖庙、下彩礼、纳币和正式行聘。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时代的婚姻早已化繁为简,摈弃了传统婚俗的繁琐事宜,只保留了相对简便且具有实际意义的流程,比如下彩礼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说起下彩礼大家都不陌生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双方长辈商量之后提前做出的决定,彩礼也会提前或结婚当天按照约定好的数额送到女方家中。
而女方家一般情况下也只是象征性地收一些彩礼,走一下流程,并不会刻意刁难男方。
但凡事皆有例外,随着近年来人们对物质的追求越来越高,彩礼也随之水涨船高,备受诟病,甚至还曾出现过接亲当天临时“涨价”的彩礼丑闻。
陕西安康一名男子结婚时就遇到了彩礼临时“涨价”的事,一怒之下直接离婚不娶了。
新娘临时加价7万彩礼钱,结婚当天双方闹到派出所
彩礼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讨个吉利,讨个好彩头,并没有具体金额的限制。
可随着时代的发展,彩礼的本意被某些人扭曲了,无底线地拉高彩礼,甚至把彩礼当成了“敛财”工具。
陕西安康这位新郎在结婚之前与新娘商定,彩礼数额定位58888元,不是很多,但也不少,数值也比较吉利。
可是在结婚当天,新娘却临时变卦,要求新郎再加70000元彩礼,否则不结婚。
新娘的临时加价让新郎很是被动,虽然双方已经扯了结婚证,可婚礼还没举办,如今又被要求加70000元的彩礼,一时之间让新郎有些进退两难。
想起已经摆好的酒席,再想想在家里等着自己接新娘回家的父母和亲友,新郎只能好话说尽、陪尽笑脸。
然而新娘却没有丝毫松口的意思,不再加70000块钱的彩礼就是不上车。
新娘的蛮横无理惹怒了新郎,最终一对新人在结婚当天因为彩礼的问题发生纠纷,闹到了派出所。
新郎起诉离婚,新娘退还40000块钱彩礼钱
后来男方把女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退还彩礼以及各种结婚买的戒指和首饰等财务。
本着劝和不劝分的原则,首先对二人进行了调解,可结果却不如人意,最后只能从退还彩礼金额方面着手调解。
最后女方同意离婚,但彩礼只愿意退40000元,以及一枚订婚钻戒。
本来一场喜庆的婚礼,到最后却以悲剧收场,“结婚纪念日”也成了“离婚纪念日”,不论是对于女方还是男方,都将是一生难以抚平的伤痛。
编者看法
说起彩礼,近年来争议不断,这起悲剧也是因彩礼而生。
编者认为,既然双方在婚前已经商定好了彩礼金额,双方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金额给付彩礼,这即是契约精神的体现,也是个人诚信的表现。
可女方却临时加价,在情理上女方属于过错方,没有诚信、不守信用。
而且女方的临时加价也会让男方很难堪、很被动,也有故意刁难难当的嫌疑。
70000块钱看似不多,但要马上集齐也是有一定的困难的,不松口、不退让,让男方该怎么办?
退一步来说,如果女方对提前约定的金额不满意,完全可以在结婚前再行商讨,结婚当天临时涨价,这不是在故意为难人嘛?
女方退还的彩礼金额也值得商榷,个人违背了承诺、不守信用,最后却让男方买单,这即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人性的扭曲。
最后编者认为,彩礼不该成为敛财的手段,彩礼可以有,但要适可而止,不能让高额彩礼成为婚姻路上的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