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总部大楼可以冠名了

选址家园 2024-08-27 18:41:02

作者 I 陈姝 选址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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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企业总部大楼可以冠名了。

8月23日,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建筑物标准地名申报与企业品牌宣传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出企业自建且以自用为主的总部大楼,于建筑物外立面、楼顶等显著位置可以设置企业名称、品牌LOGO作为广告招牌。

通知提出,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规定,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通知积极鼓励并支持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特色、企业文化及未来发展愿景,合理申报建筑物标准地名,引导企业以更加规范、专业的方式参与地名管理,促进地名文化的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各区街镇应加强对建筑物广告招牌设置的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在进行品牌宣传时既能满足需求,又能符合城市管理规范。

通知还提出,对于同一企业在同一地块内建设的项目,如有部分建筑物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前(2022年5月1日前)已取得以企业名称的标准地名批复的,后续建筑物可沿用原标准地名进行拓展使用。

建筑物独立冠名权是彰显企业形象的重要门面,也是对外沟通的一张超级名片。据了解,写字楼冠名的过程通常涉及冠名方与大厦所有者或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其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包括用于冠名的大楼名称、标识的位置、期限和费用等‌。写字楼楼顶标识牌在商业环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增加建筑物的可识别性和品牌价值,还能提高租赁率和吸引潜在客户,因此,独立冠名权也经常是商办和园区项目用来吸引企业的一种方式。对于自建自用企业而言,楼体招牌可以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展示企业实力,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根据《2023年湾区·广州楼宇经济发展报告》,截至2023年,广州市共有标准写字楼2191栋,全市共计现存“挂牌”超甲级商务楼宇28栋、甲级商务楼宇60栋、预甲级商务楼宇3栋。从楼宇的社会贡献度来看,广州全市标准商务楼宇中,入驻企业年营收合计规模达百亿元级别的楼宇有16栋、超十亿元级的有291栋、超亿元级的974栋。全市楼宇吸纳企业超11.4万家,提供超过393.7万个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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