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奇特的,古代有关刑案的典籍数量不少,然而里面关于强奸案的记载却极为稀少。
有人不禁疑惑,是不是古人因讲究礼法、贞洁,行为就都规规矩矩?要是这样,那其他类型的案例理应也不多才合理。
实际上,其背后的缘由着实让人倍感意外。原本以为是某种常见情况,可真相一出来,完全超出预料,那原因实在让人始料未及。
【青楼,也有积极作用的一面】
谁能料到,古代强奸案数量较少,其中一个缘由竟是青楼的存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青楼以一种特别方式,对这类犯罪的发生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
一说起青楼,大家普遍认为那是古代遗留的不良事物、陈旧陋俗。它在很多人眼里,就是古代社会中不被认可的、带有负面性质的存在。
在古代,青楼并非全是负面。从某种程度讲,它有积极之处。像能显著降低强奸案数量,减少欺负男女这类事。这在维持古代社会秩序方面,实实在在发挥了正向作用。
仔细琢磨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从实际情况去考虑,很多事的发展和结果,确实就如同所料,这一认知经过思考后愈发清晰。
强奸案缘何发生?无非是某些人欲望难寻出口。那不妨给这类人找个能合理释放欲望之处,如此或许能避免此类恶劣案件的发生。
特别是权贵与世家大族里的那些浪荡子弟,他们横行霸道,欺负百姓,却没人敢出面制止。要是对他们不管不顾,那朝廷的根基都会受到威胁。
自打青楼冒出来,那些人安分不少。没了他们捣乱,强奸案发生次数也跟着降下去。重要的是,要是普通百姓犯事,官府按律处置就成,压根不用顾虑啥。
【严刑峻法,让很多人有贼心没贼胆】
虽说青楼能让权贵和部分手头宽裕的普通人免于犯错。然而,强奸案仍难以杜绝,毕竟有些囊中羞涩之人,极易因各种缘由,做出此类恶劣之事。
到了这般情境,古代的律法便该登场发挥功效了。它能在此时介入,处理各类状况,维护一定的秩序,以律法的规则来规范当时的种种行为。
在古代,人们十分看重贞洁和礼法。所以,当时的律法对强奸犯的处置,向来都是从严从苛。古代社会对这类违背道德与规则的行为绝不姑息,惩处力度极大。
唐朝那时候风气开放,压根儿就不存在强奸这个说法,自然也没有相关律法。可到了宋朝就不一样咯,要是有人犯了强奸罪,那可就惨咯,得受到惩处。
《宋刑统杂律》里讲,但凡强奸女子的,直接就判死刑。要是女子反抗时,不小心把强奸的人打死了,女子没罪,这就叫强奸的人自作自受。
元朝时处理方式更简便。大家晓得,元朝风格粗犷豪迈,律法也如此。虽说对强奸案有多种情形划分,可最终处置都一样,就是判处死刑。
明朝时,朱元璋定下《大明律》。他处理问题手段简单粗暴,多以杀为主。因而一旦出现强奸案,处理办法和元朝并无二致,直接将案犯杀掉了事。
清朝时,后金文化程度不高,律法很多直接借鉴明朝的。在惩处强奸犯这事儿上,和明朝一样,也是直接处以死刑。
古代啊,没几个人敢犯强奸罪。为啥呢?冲动犯下这罪,脑袋可就没了,太不划算。与其为这把命搭进去,还不如攒些钱,到青楼乐呵乐呵呢。
所以说,并非古人做事就多么规规矩矩,不过是心里想使坏,却没胆子付诸行动罢了。
【古人的生活方式也使得强奸案少有发生】
古代社会算得上是个封闭的社会形态。但这封闭并非指对外隔绝,而是讲老百姓生活的圈子相对封闭,局限在一定范围,较少与外界广泛交流。
古时候,朝廷收入大多靠税赋。对各地官吏考核,税赋完成情况是首要标准。因税赋和人口紧密相关,各地官府就想尽办法防止人口跑掉,一心想把人牢牢固定在土地上。
那会儿,官府在各地到处设关卡。古代人要出门,得找官府开个叫路引的东西。这路引上清楚记着开证人的身份、家里情况,还有从哪来、到哪去,以及行程时间。
要是有人拿着路引,可走的路线跟路引上标明的不一样,那无论如何都没法通过关卡。
另外,等赶到目的地,要是没按约定时间回来,官府也会给治罪。
所以以前的人,大多只能在小村子或者小县城里活动。身边来来往往的都是认识的人,就算有人起了坏心思,在这种环境下,也很难付诸行动。
要知道,强奸和杀人不同,受害人还活着。那强奸犯刚逃离现场,官府衙役很快就寻到他家。他根本无处可逃,最终等着他的,必然是官府那无情的铡刀。
多数情况下,当身处熟悉的人群之中,就算有人心里起了歪念头,可真要付诸行动,还是会有所顾忌,没办法下手。这就跟常说的“兔子不吃窝边草”一个道理。
要是真有人做了错事,家里人就会被周围邻居说三道四。就算是为家人着想,也没多少人敢去犯错,毕竟谁都不想让家人因此遭人非议。
【被“贞洁”二字掩盖的真相】
由于前文所述的诸多因素,古代强奸案确实不多。可古代人口众多,即便发案率很低,实际数量也不算少。一年里,少说几百起,多则上千起,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
为啥古代的典籍和文献中,很少有相关记载呢?古代的这些典籍文献,本应记录诸多内容,可偏偏对这方面的提及少之又少,原因究竟何在?
古代女子极为看重一件事,那便是贞洁。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贞洁对女子而言意义非凡,关乎她们一生的声誉与命运,是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重要方面。
在古代人的认知里,贞洁这一概念,其重要程度远超生命。对他们而言,贞洁所占据的地位,是生命都难以企及的,是一种无比重要的存在。
古代人的想法很特别,在他们看来,女子要是被强奸,就等同于丧失贞洁。对女子而言,若想保住贞洁,似乎唯有以死表明自己的志节这一条路可走。
要是这女子选了偷生,那肯定会遭人不断非议。她家里人同样会因这事在人前没面子,被周围邻居嘲笑。
从我们如今角度看,古人这般做法显然不对,该予以批判。然而,在古人的认知范畴内,他们觉得这才是正确的行为方式。
所以说,古时候女子要是碰到了强奸犯,总共就只有四种应对办法。
首先,得拼死反抗。她跟那采花贼势如水火,只能一方倒下,如此才能护住自己的贞操,绝不能让采花贼得逞。
还有一种,就是用结束自己生命来表明心志。这通常发生在反抗采花贼却失败,贼人走后。古代时,女子贞洁看得比命还重。并且官府常常会把这类事当作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扬。
实际上,如今咱们所了解到的古代强奸案件,多数都属于类似情形。
再者,有些人家会选隐瞒事。尤其大户里常这样,女子要是没了贞洁,难觅夫家还坏家族名声。所以大户通常瞒住,再赶忙将女儿嫁出去。
第四种情况,把女儿嫁给强奸犯。在古代平常家庭,要是既想护住女儿名声,又不愿她以死表贞洁,无奈之下,就只好把女儿许配给那强奸犯,靠这种方式来遮掩此事。
实际上,在古代,多数强奸案最后基本是后两种结果。这便是古代强奸案记载稀少的缘由,多数情况下,根本没人去报案,甚至连有人遭强奸这件事都无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