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的一条高速公路上,一辆满载乘客的中巴车正疾驰前行。突然,一位年轻女子满脸焦急地喊道:“司机师傅,我肚子好疼,实在忍不住了。”
司机王强听到后,眉头紧皱,心中十分纠结。他知道在高速上不能随意停车,但看着女子痛苦的表情,又实在不忍心。犹豫片刻后,王强无奈地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大声说道:“赶紧去解决,动作快点,两分钟内必须回来。”
女子捂着肚子急忙下车,翻过高速栏杆,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解决问题。王强则紧张地守在车旁,打开双闪,眼睛不停地扫视着周围,生怕有交警出现。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就在女子回来刚上车,王强准备启动车子的时候,一辆巡逻警车停在了中巴车前方。
“司机师傅,请下车。” 交警来到车门口,表情严肃。王强心中一紧,但也只能乖乖下车。
交警说道:“师傅,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王强忐忑地从车里拿出证件递给交警。交警看了看证件后说:“你的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按规定要处罚。”
“交警同志,这真的是特殊情况啊。这位乘客肚子疼得厉害,实在没办法了,总不能让她拉在车上吧?” 王强急忙解释,还把刚方便完的女子叫了下来。
女子也连忙向交警说明情况:“交警同志,我真的是肚子疼得受不了了,司机也是为了我才停车的,您就别处罚司机师傅了吧。”
交警看了一眼王强,说道:“你是司机,应该清楚什么情况下才能停应急车道吧?肚子疼可不算紧急情况。而且,你的车上这么多乘客,既没有在车后放置三角警示牌,也没有疏散乘客,这多危险啊。”
王强无奈地低下头,交警当场开出了处罚决定书,王强一看,心凉了半截。对他处以扣 12 分,罚款 200 元的处罚。
王强想要解释,可交警已经转身离开。事后,王强越想越气,这扣了 12 分,自己的驾照就要被降级,工作也可能保不住了。
思来想去,王强觉得交警的处罚不合理,一怒之下将交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1、王强认为,交警对他的处罚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撤销。
王强拿出证据,证明当时乘客是因为突发肚子疼才紧急停靠在应急车道,属于特殊情况。
王强指出交警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上,手写的处罚原因是 “违规停车上下客”,但填的对应处罚代码含义却是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王强认为,交警的处罚决定书代码和处罚表述不一致,对他处以 12 分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
2、交警则认为处罚并无不当,不应撤销。
交警认为,乘客的肚子疼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82 条规定的可以紧急停车的情况,对王强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
对于王强提出的处罚代码和实际表述不一致的质疑,交警解释道,“应急车道非法停车” 是 “违法上下客” 的前提,也属于应急车道非法停车的内容之一,以此开具处罚决定没有不当。
交警还强调,王强将车非法停在应急车道,没有采取疏散乘客和放置警示牌等应急处置行为,对他的处罚依法合规,并无不当。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作为执法单位,应当做到事实认定清楚,处罚有法可依。
交警手写的处罚内容,没有明确的处罚代码,且处罚决定书上的书写处罚内容与处罚代码不一致。
法院认为,交警写的处罚代码是应急车道停车,但违法事实又是违法停车上下客,两者处罚内容完全不同,交警对王强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法院判定交警违法事实认定不清,处罚决定不合法律规定,判处交警撤销对王强的行政处罚。交警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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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皆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