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那个时候正值部队老兵复员之后,新兵刚到连队,双节休假人员较多,所以部队人员较为紧张。不论干部战士虽比较辛苦,除了正常的战备训练,节日期间的加强战备也是要加强的,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有一天晚上,也就是七八点钟的样子,在辽宁某地的一个营级单位,一名战士正在营门岗亭站岗。
这时,从营区走过来一个青年,他告诉值班的人说:“班长,营长找你有事儿,让我先替你一会儿,你抓紧时间过去”。
这个战士一看那青年从营区走来,虽没穿军装,但走路说话没啥毛病,就错以为营部刚探亲回来的战士,于是不加思索地将枪交给了那个青年,自己向营部跑去。
结果他一到营长那儿,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然后他迅速返回,这一来一回也不过就三五分钟的功夫,那青年早已消失不见,枪支更是随之而去。
枪支丢失后,尽管全营上下紧急出动,四处寻找,仍是一无所获。最终,不得不逐级向上报,从旅机关一直到空军总部。
据说此事也惊动了最高层,因为事发之前不久刚发生过某学院警卫枪支被抢案件,影响极大,所以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
这是一起因麻痹大意而造成的丢枪事件,真的太奇葩了,也太不可思议了。当事人之所以犯了这样的过错,但其实这里边是很多巧合的因素叠加。
首先第一个巧合就是:站岗的这名战士,他平时是一名吊车司机,一般人认为吊车司机也没啥特别,可是我们地空导弹部队俗称全营“一杆枪”。
吊车司机可能只有一到两个,职责非常重要,虽然属于连队管理,但有时与营领导接触也较多,属于领导重点关注的专业人员,因此当一青年告诉他营长找他时,他也就未加思索,信以为真。
第二巧合是:因为我们地空导弹部队有官兵生活的营房,还有兵器装备阵地。所以说有的营区比较大,甚至阵地多在荒山野岭上,属于开阔地带。那青年从营区方向走来,他是早有准备的,这也导致站岗人员放松了警惕。
第三个巧合因素是:案件告破之后,据后来有人回忆,那青年在事发前曾经到过营修理部修过车,我们知道当初部队也有生产经营这一块儿。
而该青年实际上是一名退伍兵,他的家离营区并不远,家里养着拖拉机类的用机具,所以偶尔也会到部队修理或者是购买东西,他很清楚这是一个营级单位,所以他说营长找,那战士也就信以为真了。
此事发生后,尽管部队这边做了很多努力,但当夜是一无收获。第二天就在离营区不远的一个村庄发生了枪案,一名村干部的13岁的女儿被枪杀。至此,军地联手展开调查,最终将凶手抓获,枪支最终被找回。
案件虽已告破,但终究还是造成了人员死亡,不管该人与村干部之间有什么矛盾,也不能采取极端方式,死刑肯定没啥说的,那是他属罪有应得,可是无辜受牵连的可就有苦难言了!
最终,那战士被刑事处罚,军籍前途统统葬送,而旅首长和营连干部被牵连的那是一大串!
文章到此,多说一句。前边提到过此事惊到了最高层,据说此后营区警戒实行双人双岗制,而且实行了枪弹分离,也就是一人持枪,一人携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