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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5年2月的最后2期的“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中,对于在资质申报中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直接公布了代理机构的名字。2025年2月20日通告:
2025年2月28日通告:
同样,这两期的建筑资质通告中,有大量不批准的企业,占比40%多,达到近一半的不通过率!
以下是具体内容: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温馨提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我厅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本通告中“批准”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为“电子证照”。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对近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流程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1、结果为“批准”的企业,2025年3月5日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2、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因提供虚假材料而“不批准”的企业,自本通告之日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资质。
3、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4、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窗口(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咨询电话:028-8691148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28日
这种审查方式,也遏制了因为使用虚假材料从而以低价帮助建筑企业办理资质的那部分代理机构。所以,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建筑企业不要只对比价格,价格哪家低的就选择哪家!如果使用虚假材料,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资质,如果延期就相当于资质作废,没有资质1年内也无法接工程了!所以,一定要选择使用真实材料的代理机构!还有其他想了解的问题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给小吴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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