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003】宝宝还在妈妈肚子里,就有了继承权

幼萱谈社会 2023-10-17 06:22:28

#民法典小故事#【003】宝宝还在妈妈肚子里,就有了继承权。

案例:李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后不久,丈夫张先生意外事故不幸身亡。而此时妻子李女士已经怀有4个月身孕。之后,李女士因为丈夫一套房子分割的问题,与公婆发生矛盾,公婆认为胎儿还没有出生,没有继承权。那么,李女士腹中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律师说法我们国家非常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民法典规定,胎儿即使没有出生,也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因为他(她)也是一个平等的生命。在这个故事中,张先生留下的房子应该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一继承人包括张先生配偶和父母,因此,这套房子的继承人有三个,张先生父母和妻子各占1份,同时给未出生的宝宝留1份,就是该套房子分成四份进行继承。如果李女士不幸流产,那这套房子就由爷爷、奶奶、妈妈3个人继承。如果孩子出生后不幸去世,哪怕仅仅生存几分钟,份额都应该保留下来,由妈妈继承,因为妈妈是第一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时妈妈占2份,爷爷和奶奶各占1份。如果在分这套房子的时候,李女士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等分完之后才发现怀孕,那该怎么办呢?追回重分就可以。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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