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赢了,已经工作近7年,突然收到公司发的邮件,通知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并且降薪,邮件中没有说明具体考核不合格的原因,降薪后的工资接近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吃惊中第一时间和直接属领导沟通,了解考核不合格的原因。直属领导一句“考核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没有人为参与”就把我打发。无奈之下,只好找到分公司反馈情况。
分公司领导安排我的直属领导给我查询我的考核相关数据,结果我的直属领导两次给我查询我的相关数据都不一致,我多次和直属领导沟通询问数据不一致的原因,直属领导说“要么接受降薪后的工资干下去,要么自己提离职”。
不久就收到了转岗培训通知,对于转岗培训,我感到很意外。在我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有异议,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公司直接强制给我安排转岗培训,接受不了。 给公司沟通转岗培训的事情,结果回复我他们只负责安排培训,有问题找营业部。我深切感受到了大公司的互相推诿,转岗培训让找营业部,营业部让找分公司,分公司不回复。
无奈之下,在1月份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补发少发的工资,提交相关材料,公司收到仲裁委电话后,一直坚持自己没有错,不调解,并且也没有拿出相关降薪的证据。 内部一直找我谈话施压,让我撤诉。公司派了两个人,分公司也来人了,总共公司5个人出席,我挺着7个半个月的孕肚和公司对峙公堂。
公司当庭拿出了100多页的资料,被我们一一质证。最后仲裁委问愿不愿意调解的时候,我同意调解了,公司看我们同意调解,也同意调解了。 后续回到公司上班,公司人事在营业部宣称我会败诉,让我申请仲裁的金额少一些,一直理解不了,公司一年几百亿的利润就连基层员工的几万块钱都想着克扣,我只是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而已,坚决没有同意金额降低。
大公司每年空口和员工涨公司,实际上是少发工资,连员工应得的工资都不愿意给,经过漫长的等待,于4月份的某个周末终于收到裁决书了。判决公司补偿我少发的金额。 但是公司层面人事已经和其他人说,这个钱想拖我一年半载,让我自己放弃。不由得发问,国内排名考前券商,利润几百亿,就是靠克扣基层员工那少得可怜的工资起来的吗?
上述是一位小姐姐的遭遇,小姐姐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没有主动辞职或被迫离职,属于在职仲裁。很多人有误区,认为只有离职才可以劳动仲裁,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1、哪些适合在职仲裁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情况: 被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员工被调岗、降薪、裁员;支付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公司不合理加重劳动者负担,如变更工作地点。要求用人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要求享受医疗期待遇等。 这些情况中,就不需要等被辞退了,在职期间就能立即马上提起劳动仲裁,尽早解决自己的问题。因为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的,拖下去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
2、那些情况下适合离职劳动仲裁呢?主要包括: 支付经济补偿、支付代通金(N+1);支付赔偿金(2N);支付医疗补助费;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时未休年假、未支付的加班费、年终奖;不合理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 可以看出来,这部分大都是跟钱有关的诉求。这些往往是需要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成立后提起仲裁更加有理有据。
如何选择?就看自己的诉求到底是想要把现有的劳动关系继续维持下去还是要解除掉。